洪塘街道洋市拆迁安置地块一期泛光照明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洪塘街道洋市拆迁安置地块一期泛光照明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5GC0702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塘街道洋市拆迁安置地块一期泛光照明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北环西路以北,长兴东路以南,机场路以东 。
规模:洪塘街道洋市拆迁安置地块一期泛光照明项目的建筑景观照明、地面景观照明等。
项目总投资 : 约109146万元 。
招标控制价 : 345.8953万元 。
计 划 工 期:90日历天,配合总包单位施工,并满足总包工期要求 。
招 标 范 围:洪塘街道洋市拆迁安置地块一期泛光照明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标 段 划 分: 1个标段 。
质 量 要 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安 全 要 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投标产品的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则应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条件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须在系统中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仅针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单位)。
其它要求:
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须在系统中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则应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条件。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0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1月15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5日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文件请自行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陈工)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
联系人: 郭忠民 联系人: 蒋依玲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泛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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