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七
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七
德保县唐孟挂蔬菜铺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 №:YP********** | 样品名称 | 芹菜 |
购进日期 | 2023年6月29日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德保县孟挂蔬菜铺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毒死蜱项目 | 检验机构 | 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贰元(¥:42.00)整;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整。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壹仟零肆拾贰元(¥:1042.00)整,上缴国库。
(三)当事人整改情况及复查结果
当事人立即进行排查,并向供货商索要相关票据和资质材料。
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标签: 置情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