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五中学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视力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合肥市第五中学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视力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为贯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国家体育总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国中小学校统一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后简称《标准》)的通知精神,落实合肥市教育局合教秘【2018】59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本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发布公告通过招标的方式采购测试服务。
一、投标须知
1.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五中学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二次视力测试)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3HFWZJWC01
3.项目预算:元/人/年
4.采购人:合肥市第五中学
5.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11:30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合肥市第五中学,逾期送达的将拒收。
6.评标时间、地点及办法:2023年10月 19日下午,在合肥市第五中学(和平校区)笃敬楼高一级部备课室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按总分高低确定1家中标人,采购人不对未中标原因做任何解释。
7.项目联系人和投标文件接收人:褚有功 0551-********
8.服务地点:合肥市第五中学 教务处
9.付款方式: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的三天内与学校签署合同,培训安全结束且双方对本次服务无异议,项目费用据实结算。
10.招标有效期限:招标有效期为三年,投标人按本年服务费投标。合同一年一签。发包人与中标人先签订第一年合同,第一年服务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以此类推),验收不合格不再续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年检合格,所投服务在经营范围内;
2.响应学校的测试需要,并有能力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的企业。能够满足或优于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含视力)测试具体内容要求,包含在校学生的国家体质健康测试与两次医学专业级视力测试服务,并录入国家体质健康测试系统平台。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开标日前一年内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不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不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不超过24个月;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企业资质、实操经验、服务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中标单位。本项目技术服务资信分值占总分值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权重为10%。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90分) | 投标人资质与业绩(15分) | 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满分得5分,缺项不得分(需提供认证扫描件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办过合肥市内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检测服务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应熟悉并参与过校园服务,具备其他类型校园文化建设服务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及能体现主办方的现场活动照片或相关新闻报道,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 0-15分 |
服务方案 (28分) |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管理措施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含:项目前期工作准备、现场测试方案设计、测试时间安排及过程控制、现场测试安全保障与应急预案(满分28分,每项优秀5-7分、良好3-5分、一般1-3分,不提供不得分) | 0-28分 | |
软硬件服务 (32分) | 1.投标人所用测试设备(除液晶视力表和电脑验光仪)具有国体(NSCC)认证,设备生产厂商具备教育部直报资格,满足得12分,缺项不得分(需提供每项设备的国体认证证书); 2.投标人所使用测试系统软件平台能提供以下功能服务: (1)采集系统能够与合肥市教育局指定的立德树人工作情况监测系统对接并提供数据对接,需提供界面截图,满足要求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2)能一键生成含视力验光8项数据的体测数据上报文件,确保能上传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系统,需提供界面截图,满足要求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3)测试系统具备以下功能点:提供数据综合管理,信息数据采集、基础数据分析和健康预警等3项功能,可实现分级管理,支持纠错校验,可提供移动端数据运维等,需提供功能界面截图,每项满足要求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12分。 (4)提供包含功能点软件平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满足要求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 0-32分 | |
项目人员配备 (15) | 拟为本项目配备人员及要求: 1.项目经理需具备体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及本人所在单位近3三个月社保证明),满足条件得3分;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网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现场服务人员(提供学历、职称证明及本人所在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满足条件得3分; 3.具有视力测试验光员资格的专业人员(提供资格证书证明),每提供1人,满足条件得3分,满分9分。 | 0-15分 | |
价格分(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0-10分 |
注:投标人按年生均服务费进行报价,单位为元/人(预算价为元 /人/年,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按实际参与测试人数据实结算。
2.投标按总分高低确定第一中标人。
3.中标人对采购人提供全年365天无休服务,服务的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且中标人应保证能够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4.评标时,竞标单位不需到场。
四、竞标文件
投标人需密封提交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叙述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投标授权书、投标函。
3.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学校的服务方式提交保障服务内容及承诺。
5.投标单位可以接受的财务结算方式和周期。
6.其他有利于投标公司中标的合法资料。
五、特别告知事项
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后,签订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
六、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
2.中标单位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七、其他要求
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以及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合肥市第五中学;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八、其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第五中学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服务需求
附件三:服务承诺书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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