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询价函

资中县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询价函

资中县民政局拟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现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项目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养老用品以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服务事项进行询价,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

资中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二、项目简介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31号)和《内江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内民发〔2023〕113号)精神,为推进我县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规范实施,结合实际,特实施资中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发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示范引领作用,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契机,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强化政策扶持、设施建设、机构培育和服务创新,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模式。到2024年5月,全县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91张。到2024年6月前,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低于1183人次。健全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基本建成“一站多点、功能完善”的综合性、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助。对符合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按照每张床位最高补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对其居家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及购置老年用品,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6000元的据实结算。鼓励为有需求的其他居家老年人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相关费用老年人家庭自行承担。

(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助。对符合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条件的老年人,按照每人不低于2500元/年的标准给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助。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应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的机构应为依法设立、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家装、通讯、科技类企业、经营范围和组织章程中含有养老服务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单位近三年内有相关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询价报名提交资料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基本项目报价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报价表。

(二)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意愿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6日10:00之前将报价相关资料报送至资中县民政局,逾期我单位不再接受任何报价材料。

(三)报价地址:资中县水南镇苌弘路461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832-*******

附件: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基本项目报价表?

??????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报价表

资中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12日

标签: 养老服务 社区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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