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季度泾县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
2023年三季度泾县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
一、发布会主题:2023年三季度泾县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单位: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发布会时间:2023年9月15日
四、发布会地点:泾县新闻发布会议室
五、发布会主要内容:泾县2023年1-8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六、发布人: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郑蓉
七、参加发布会媒体:泾县融媒体中心、泾县政府网、泾县新闻网、《绿色泾县》等新闻单位和县内泾县论坛、泾县之窗、泾县365泾彩
八、新闻发布会内容: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城区环境空气站点概况
我县目前共计建成两个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分别为稼祥中学子站、泾县生态环境分局子站,两站点均可实现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六项污染因子的实时自动监测。新增的第二个子站(泾县生态环境分局子站)于2019年7月完成站点建设,是宣城市第二批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中首个建设完成的点位,该站点的建成,不仅完善了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还进一步提高了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可以更精确地反映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规律,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更有力的数据支持。
2.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我县城区空气质量今年整体呈稳中趋好的形势。截止至8月31日,我县城区环境空气实时监测243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5天,空气优良率96.7%,较去年同期上升1.6%;空气质量优116天,比率为47.7%,良119天,比率为49.0%。六项监测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浓度排名全市第三(并列)。其中: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为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持平;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为1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7.1%;臭氧(O3)日最大八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7.1%;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1.1%;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8.7%;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7.7%。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地表水
1-8月份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整体良好,县域内青弋江、徽水河、孤峰河、濂溪河、幕溪河、漕溪河、合溪河、总干渠、汀溪河和渣溪河10条河流13个断面监测指标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及以上标准限值要求。国控出境断面泾南交界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水质达标率100%。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情况,我县1-6月份水环境质量在全省105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五,全市第一。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1-8月份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主水源地总干渠(百园新村)和备用水源地青弋江(城关上游)水质监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水质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持平。
三、大气降水
1-8月份泾县降水监测点共收集降水38次,其中酸雨0次,酸雨频率为0%,与去年同期持平。降水pH均值为6.96,较去年同期上升0.32个单位,降水pH值范围:6.37~7.83。
四、农村环境质量状况
农村环境空气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一至三季度,我县蔡村村、小康村、河冲村、毛田村四个村庄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11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水质达标率100%。农田灌溉水每半年监测一次,上半年农田灌溉水监测点位青弋江(陈村大桥)监测结果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限值要求。
五、声功能区
一、二季度泾县建成区4个类别声环境功能区昼、夜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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