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党校旁储备地共计9782㎡招租-交易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党校旁储备地共计9782㎡招租-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党校旁)储备地(共计9782㎡) | ||
项目编号 | 202*****0831 | 租赁底价 | 0.***** 万元·平方米/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0-1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10-25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巴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党校旁)储备地(共计9782㎡) | ||||
坐落 |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岔路口(党校旁)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0.***** 万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招租用途 | 商业 | ||
产权证号 | - | ||||
楼层 | - | 结构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房屋建筑面积 | 9782㎡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收到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3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原租赁期至 | 2023-08-09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游静 | 联系电话 | 182*****226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市城南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挂牌期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及按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在挂牌期内未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建设现状;(2)标的划线范围及面积;(3)标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情况;(4)能否办理营业执照;(5)标的周边配套及其他业态分布;(6)本项目招租面积为第三方机构测算所得,可能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在租赁期内:(1)本次招租地块的使用必须符合市政、环保、国土和规划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以及土地法律法规对该片土地的使用要求。承租方一旦违背上述要求,招租方可随时单方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承租方如要在协议土地内修建临时建筑物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租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予以配合,但最终办理结果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修建临时建筑物所产生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或者由此给招租方造成的损失,承租方应当予以全部赔偿。招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金额,承租方应当在3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3)如招租方因国家政策规定及自身需要收回本次招租土地,招租方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交还土地并在接到合同解除通知3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构筑物(招租方同意不拆除的除外),产生拆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归还和索赔,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4)本次招租土地的场地管理、维护、绿化等工作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概由承租方负责;(5)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若承租方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招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6)承租方按政府及招租方要求,负责本次招租土地的场地管理、维护等工作,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可擅自改变本次招租土地的地形地貌及绿化环境;(7)由于招租方原因或招租方同意的事宜造成承租方租赁土地面积发生变化,从发生后下一个月起,招租方按实际勘界面积收取租金,多退少补,承租方不得再提出其他权利主张。 7、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标的无损坏、完结清退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整修、改造、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绿化、管理、保卫、卫生、经营相关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9、除第8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 10、本项目招租面积为第三方机构测算所得,可能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备查资料:租赁合同、测绘报告、询价材料。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7.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雨 | 联系电话 | 023-********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