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城江区大环江干流流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的公告
关于金城江区大环江干流流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的公告
为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金城江区组织完成大环江干流流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现将规划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河湖函〔2019〕394号) 和自治区第3号总河长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通知》等文件。
二、边界线及功能区划定
岸线功能区划分充分考虑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总体目标,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统筹兼顾、科学布局,依法依规、从严管控,远近结合、持续发展”等规划原则,根据河流水文情势、地形地质、河势变化等条件和情况,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对河道岸线进行功能区的划分。
本次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中的岸线功能区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外缘边界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范围划定,临水边界线以《防洪标准》(GB *****—2014)划定。
三、岸线功能区划分成果
规划区水域岸线空间范围内共划定14个水域岸线功能区,功能区总长度21.21km,功能区总面积0.2443km2。
划分的14个水域岸线功能区中,含岸线保留区2个,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数的14.29%,岸线保留区总长9.49km,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长度的44.75%,岸线保留区总面积 0.0864km2,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面积的35.35%。含岸线保护区6个,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数的42.86%,岸线保护区总长0.69km,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长度的3.24%,岸线保护区总面积0.0167km2,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面积的6.84%。含岸线开发利用区2个,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数的14.29%,岸线保护区总长6.06km,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长度的28.57%,岸线保护区总面积0.069km2,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面积的28.22%。含岸线控制利用区4个,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数的28.56%,岸线保护区总长4.97km,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长度的23.44%,岸线保护区总面积0.0724km2,占水域岸线功能区总面积的29.59%。
附件:大环江干流流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图件
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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