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宣传部秦皇岛日报《区域新闻》专版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宣传部秦皇岛日报《区域新闻》专版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宣传部秦皇岛日报《区域新闻》专版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宣传部本级
行政区域 抚宁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11:25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楠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宣传部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建设大街35-1号宜安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宣传部本级

项目名称: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宣传部秦皇岛日报《区域新闻》专版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全方位提升抚宁区形象和品牌,围绕经济、社会、文化、旅游、体育赛事、重点产业、重要活动等方面进行宣传,我单位拟进行秦皇岛日报《区域新闻》专版项目,专版发布媒介为《秦皇岛日报》或《秦皇岛晚报》,在传统纸媒的宣传同时,在秦皇岛日报社全媒体宣传平台旗下的“秦皇岛日报”微信公众号、“秦皇岛晚报”微信公众号、“秦皇岛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区域新闻及重要新闻的采编及发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秦皇岛日报《区域新闻》专版和全媒体公众号宣传的内容需同步,为本项目提供新闻策划、采编、刊发服务,发布媒介《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秦皇岛日报”微信公众号、“秦皇岛晚报”微信公众号、“秦皇岛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的实施主体均为秦皇岛日报社,具有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按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秦皇岛日报社

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1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杨楠

联系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电话: 033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宋先生

联系地址: 秦皇岛市抚宁区东大街32号

联系电话: 033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姜颖

联系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建设大街35-1号宜安大厦7楼

联系电话: 0335-*******

六、附件

专家3

专家2

公示表

专家1

签到表

标签: 宣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