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用调剖交联剂有机钛类招标公告

采油用调剖交联剂有机钛类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就以下所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供货范围
1 项目概况: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因业务需要,特开展本次采购招标。
2 种类及规模:
化学药剂品种
标段产品名称技术要求规格项目预计使用量/吨
1BHTJ-107见技术要求30
2BHTJ-108见技术要求40
3BHTJ-109见技术要求30
注:具体采购量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3 包装要求:包装为220KG硬质塑料桶,桶面标签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包装袋由中标人负责回收。
4交货地点及方式:招标人指定地点,供方负责送货。
5 交货期:按招标人需求分批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营业范围、企业资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②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的有效执行标准。③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业绩要求:2013、2014、2015年相同类型或相同产品在中石油系统内的销售业绩。
(3)财务要求:2014、2015年的财务报表。
(4)技术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进行检测。

三、送检要求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 月 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在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油田三号院兴胜道,油田宾馆南门)(103室),持授权委托书提交药剂样品、体系配方及相关资料。工程咨询公司将样品编号(制作为盲样),连同样品配比最晚于2016年 1 月 6 日交招标人进行检测。
1、样品数量不少于500ml;
2、剩余样品将封存作为正式供货后产品质量对比的标样。
3、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出具的检验结果,检验合格者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如果最后一份检验结果出具时间晚于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日期,招标人将顺延后者。
4.1凡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至2016 年 1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油田三号院兴胜道,油田宾馆南门)(103室)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请于2015年 12 月 31 日至2016年 1 月 5 日前填写“公告附件1《确认通知》”,以邮件(扫描件)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邮箱:zxgs_zyw@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室(大港油田宾馆西楼二楼),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至少前 3 日,,必须自企业基本账户提交 1.8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由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或支票。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16 年 1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室(大港油田宾馆西楼二楼)。
招标人: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张胜
电 话:022-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大港油田三号院兴胜道油田宾馆南门(工程咨询公司)
邮 编:300280
联 系 人: 张育玮
电 话: ***-********
邮 箱: zxgs_zyw@163.com
传 真: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开户名称: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8570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1:

确认通知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的通知,并决定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此外,为便于今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请确认参加的投标人填写以下信息。(投标人请仔细核对银行账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如因银行信息错误,导致的保证金退还错误或延误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开户地点:

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下信息,便于开具标书费发票。
税号:
地址:
电话:


投标单位名称: (公司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特别提示
针对以往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确保投标人能够合法有效参与投标过程,特提示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递交投标文件应注意的事项
投标人应做好准备,提前到达开标现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签字、盖章齐全,密封完好,避免因此类问题被拒收投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注意的事项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原件,避免因此问题被拒绝的情况发生。
三、投标保证金注意问题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付款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
2、投标人应携带咨询公司开具的收据原件参加评标会。
3、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所有投标人携带所在单位开具的收据(写明“退还XX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咨询公司一楼退还保证金。
四、其它
1、投标人应关注招标文件中的否决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咨询公司联系予以澄清。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仔细核对投标文件报价形式和内容等方面的要求,避免因报价错误导致投标被否决。
3、联系人应注意保持手机处于开通状态,并对相关联系事项及时回复,如存在通讯困难请及时与我们工作人员联系并留下其他联系方式。

技术规格书及其他技术要求

(一)采油用调剖交联剂 有机钛类技术规格书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采油用调剖交联剂 有机钛类BHTJ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采油用调剖交联剂 有机钛类BHTJ的技术要求与评价。
2 采油用调剖交联剂 有机钛类技术要求
采油用调剖交联剂 有机钛类BHTJ系列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采油用调剖交联剂 有机钛类BHTJ系列技术指标
序号项 目指 标
BHTJ-107BHTJ-108BHTJ-109
适用温度,℃40~5040~6540~75
1外观均匀液体均匀液体均匀液体
2密度(20℃) g/cm31.00~1.201.00~1.201.00~1.20
3pH值7.0~9.06.0~8.07.0~10.0
4溶解性易溶于水易溶于水易溶于水
5成胶时间,h18~24018~36018~360
6成胶强度,mPa.s≥5000≥5000≥5000
3试验仪器与材料
3.1 主要试验仪器如下:
a) 电子天平:精度 0.0001 g;
b) 电热恒温干燥箱:工作温度 0 ℃ ~ 200 ℃;
c) 粘度计:DV-III+ Brook field;
d) 电动搅拌器;

3.2 主要试验材料如下:
a) 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分子量≥2000万);
b) 现场水样或自来水;
c) 工业用液体羟基乙叉二膦酸;
d) 工业用液体四乙烯五胺;
e) 工业用化合物间苯二酚。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的测定
将样品置于100 mL量筒中,在自然光下目测。
4.2 密度的测定
取采油用调剖交联剂,按 GB/T 4472—2011标准中4.3.3密度计法规定进行检测。
6.3 pH值的测定
取采油用调剖交联剂,用广范pH试纸测试,与其标准颜色对比,最接近的颜色所对应的pH值,即为所测溶液的pH值。
4.4 溶解性的测定
取10 mL采油用调剖交联剂加入已盛有40 mL清水的具塞量筒中摇均,自然光下目测水溶性无沉淀或絮状物。
4.5 成胶时间的测定
4.5.1 BHTJ-107交联体系配制
现将所用水用广泛pH试纸加工业用液体羟基乙叉二膦酸调pH值在6~8范围内(如果所用水在要求范围内,可直接用)。在500 mL现场水样或自来水中,在电动搅拌器 400 r/min 搅拌下缓慢加
入1.5 g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搅拌1.5 h~2 h至完全溶胀溶解,,再在聚合物体系中加入BHTJ-107样品 1.5 g搅拌20 min至均匀,再加入1.25 g工业用液体四乙烯五胺搅拌20 min,密封静放待用,同时配制平行样。
4.5.2 BHTJ-108交联体系配制
现将所用水用广泛pH试纸加草酸或工业用液体羟基乙叉二膦酸调pH值为6.0(如果所用水在要求范围内,可直接用)。在500 mL现场水样或自来水中,在电动搅拌器 400 r/ min 搅拌下缓慢加入 1.5g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搅拌1.5 h~2 h至完全溶胀溶解,,再在聚合物体系中加入工业用化合物间苯二酚1.25 g搅拌10 min至均匀,再加入BHTJ-108样品1.25 g搅拌20 min至均匀,密封静放待用,同时配制平行样。
4.5.3 BHTJ-109交联体系配制
现将所用水用广泛pH试纸加工业用液体羟基乙叉二膦酸调pH值在6~8范围内(如果所用水在要求范围内,可直接用)。在500 mL现场水样或自来水中,在电动搅拌器 400 r/min 搅拌下缓慢加
入1.5 g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搅拌1.5 h~2 h至完全溶胀溶解,,再在聚合物体系中加入BHTJ-109样品1.5 g搅拌10 min至均匀,再加入1.5 g工业用液体四乙烯五胺搅拌20 min,密封静放待用,同时配制平行样。
4.5.4 成胶时间检测方法
4.5.4.1将4.5.1至4.5.3 配制的体系,用粘度计在 6 r/min的条件下,选择合适的转子测量本体溶液的初始粘度,之后再将各体系溶液放入 500 mL 带磨口的耐温试验瓶中(或密封耐温的容器中)密封好,放入已恒温45 ℃(BHTJ-107)、50 ℃(BHTJ-108)、70 ℃(BHTJ-109)的烘箱中恒温观察。
4.5.4.2 将恒温18 h后交联体系取出,用DV-III+ Brook field 粘度计在室温,转速为6 r/min下选择合适的转子(若粘度超出量程则选用小号转子)测量体系粘度 ,读取粘度值时,需待粘度值稳定后读数,当粘度分别大于或等于5000 mPa.s时,即为成交时间。测量后仍密封静放于恒温烘箱中。
4.6 成胶强度的测定
继续6.5.4.2的恒温观察,用DV-III+ Brook field 粘度计在室温,转速为6 r/min下选择合适的转子(若粘度超出量程则选用小号转子)测量体系粘度 ,读取粘度值时,需待粘度值稳定后(5 min内)读数,用粘度计测定各体系溶液粘度,当粘度分别大于或等于5000 mPa.s时,即为成交强度。
4.6.1 计算公式
按下式计算本体溶液成胶强度:
η=(η1+η2+η3)/3………………………………………(1)
式中:
η—溶液成胶强度(粘度);
η1、η2、η3—粘度的三次测量值。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为外观、密度、pH值、溶解性、成胶时间、成胶强度。
5.2 型式检验
本产品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鉴定时;
b)当原材料、工艺、结构有较大改变时;
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5.3 取样规则
按GB/T 6680-2003规定取样。由于产品长期静置分层后固形物淤积容器底部,取样时应采用干净搅拌棒充分搅拌,在确保容器中产品搅拌均匀后,用取样器从每批(≤30t)包装桶的20%确定取样点,插入上、中、下不同深度取样,总样≥2000g。样品混匀后缩分,取其中三份,每份≥600g,分别装入清洁、干燥的磨口瓶内,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单位、 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和取样人,
一份做产品检验用,一份留待复验,一份备仲裁用。检验报告格式见附录A。
5.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出厂检验有一项不符合相应指标要求时,应申请用备用样复检,若仍有一项不符合,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6.1 包装
采油用调剖交联剂 有机钛类采用塑料桶包装。每桶净重200 kg或25 kg,或由用户需要而定。
6.2 标志
产品应在包装的明显部位贴有标志,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曰期、净重、标准代号、厂名、厂址、商标、检验员号。
6.3 运输
产品适合任何交通工具运输,装运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
6.4 贮存
产品贮存于干燥库房内,产品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联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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