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东凌小学食堂设备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通州湾东凌小学食堂设备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通州湾东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通州湾东凌小学(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就通州湾东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通州湾东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20万
四、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厨房厨具制造企业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代理商;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南通市设有维护招标物的常设专业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原;售后服务授权书;售后服务机构为专业人员2015年5月至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证明材料;
3、生产商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携带所有资格后审原件【见第六页中A点资格后审原件包】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六、评委会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1日上午13:30分
磋商时间:2016年01月11日上午13:30分
磋商地点:南通滨海园区政务中心北楼四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南通滨海园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肆仟圆整(4000.00元)。
2、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仅限银行汇票的形式带至磋商现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给磋商代理机构。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南通滨海园区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0424
开户银行:交行南通滨海支行
九、特别提示:
(1)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最高限价等资料下载可通过“南通滨海园区招投标信息http://www.ntbh.gov.cn”或者“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http://58.221.6.226/ntbhztb/”招投标信息→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或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告知的其他方式获取。
(2)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投标人需在公告之日起七天内自行进行现场勘察,费用自理。
招标代理: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丽
传真: ****-********
电话: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5年12月30日

标签: 食堂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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