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流商贸城棚户区改造宅基地安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黄流商贸城棚户区改造宅基地安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黄流商贸城棚户区改造宅基地安置工程项目时间:2015-12-31 10:20:04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黄流商贸城棚户区改造宅基地安置工程项目

招标人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
乐东

项目投资属性
社会投资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黄流商贸城棚户区改造宅基地安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流商贸城棚户区改造宅基地安置工程项目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审字【2015】1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黄流镇镇墟黄流中心小学南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建道路共6条,总长877米,路幅宽度为7米和8米,沿道路两侧设置盖板排水沟进行排水,对建设场地进行土方平整。主要施工内容有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和土方平整工程等。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为准)。标段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01 月 04 日至 2016 年 01 月 08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00 时,下午 15 时至 00 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乐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乐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方式
招标人: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海南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东县黄流镇 地 址:海口市新埠大道1号海口市新世界花园B2幢第4层B号

联系人: 方镇长 联系 人:余工

电 话: 139*****488 电 话:********72


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
2015-12-31 10:26: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宅基地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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