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打击网络犯罪案件服务招标公告

法库县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打击网络犯罪案件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打击网络犯罪案件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0-13 至 2023-10-19
撰写单位: 辽宁宏泰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马佳佳
(法库县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打击网络犯罪案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打击网络犯罪案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法库县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打击网络犯罪案件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0
最高限价(%):20
采购需求:

一、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初始签订合同期为二年,二年合同到期后续签一年。

二、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及条件:中标供应商在提供相关技术侦查服务的犯罪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追缴违法所得上缴财政后实际金额×投标费率(20%)为实际支付合同金额,在违法所得追缴到位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在支付合同金额前需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未开具发票不予支付合同金额。

实际合同金额按案件结算。

三、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

为了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的六次批示精神和公安部在“2.28”会议和“4.16”会议上多次提出的要高度重视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要求,更是为了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广大利益,降低网络犯罪,提高当地人民幸福指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就涉网赌博案件技术侦办服务进行招标。

2、服务内容

法库县公安局管辖并委托的网络犯罪案件的电子数据获取、平台数据分析、涉案资金数据分析及审计等相关技术侦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

(1)以122机制(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为契机,围绕网络赌博的“渠道、人员、资金、技术”等关键点,整个服务依托大数据、渗透攻击、互联网取证等信息化手段展开,挖掘赌博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技术支持者、资金支持者,将数据资源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贯穿公安立案、打击治理、远程取证、分析研判、证据固定等各个环节。

(2)提供支撑打击网络犯罪大数据平台或工具或者技术手段,能够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并发现相关漏洞等,服务内容至少包含电子数据取证、平台数据分析、涉案资金数据分析等相关报告。

(3)提供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方案、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紧急情况处理措施、售后服务体系说明、服务承诺、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等相关技术文档。

(4)提供并保证24小时能够售后及响应服务,并派人到公安指定现场进行服务。售后服务包括整体质保和售后,且必须由承建单位一家负责。

(5)提供与网络犯罪侦办工作相关的技术培训服务。

3、技术标准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电子数据获取

获取违法赌博网站或与非法网络赌博活动相关的相关电子数据。

平台数据分析

平台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模式分析、会员分析、平台资金(积分)分析、涉稳分析等。分析数据库结构、表结构、反编译;数据表格统一格式化;数据内容格式化;格式化入库。

涉案资金数据分析

涉案资金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出入库分析;资金数据统计分析;重点人员资金和交易分析;重点人员与赌博网站关系分析;大额数据分析;交易异常账号分析;资金池分析;

分析调大额单进单出的数据,资金特征,小金额可能存在走账情况;分析存取现交易异常账号;资金池分析工作。

4.特别说明:本项目的服务费用是以一个案件作为计算单元,犯罪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追缴违法所得上缴财政后实际金额×投标费率(20%)为实际付款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案件情况为准,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初始签订合同期为二年,二年合同到期后续签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公安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ht********@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22*****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佳佳
电 话: 189*****977

标签: 服务招标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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