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线景观整治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沿线景观整治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天鹿南路(广汕路至天鹿湖公园)及天鹿北路与兴太三路交叉口沿线景观整治工程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天鹿南路(广汕路至天鹿湖公园)及天鹿北路与兴太三路交叉口沿线景观整治工程设计(第二次)。

1.1.2 工程位置:天鹿南路(广汕路至天鹿湖公园)及天鹿北路与兴太三路交叉口。

1.1.3 设计范围:1、沿线建筑立面整治:①广汕路至田心村、天鹿北路沿线拆除部分建筑质量较差的低矮棚架建筑,增加绿化,打造景观节点,约925m2;②广汕路节点、联合市场街头公园节点、天鹿湖公园主入口节点、兴太三路至天鹿北路一线建筑。统一外立面材质与色彩、拆除违章招牌,约14200m2;其他沿线建筑立面洗刷并统一招牌,约15000m2。2、景观绿化提升:①在广汕路口、联合市场街头公园、天鹿湖公园主入口等打造重要景观节点,增设公共雕塑2个,增设绿化景观灯光,约12200m2;②提升广汕路至天鹿湖公园、兴太三路、天鹿北沿线绿化,增加景观绿化层次,配种花色树种,约13500m2;③兴太三路沿线在现状明渠上方铺设人行道,约1500 m2;天鹿南路至天鹿湖公园禾雀花广场人行道、侧石、平石等设施升级改造,约10000m2;④广汕路至天鹿湖公园、兴太三路、天鹿北沿线人流密集处,增设垃圾箱,约70个;⑤山下村至联合市场、兴太三路、天鹿北沿线通讯线、电力线综合整治,约1240米。3、交通设施优化:天鹿湖公园主入口处、联合新村旁,增设露天停车场,提供约200个停车位。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函【2015】805、946号 。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投资估算总金额为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35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报建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无。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a.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b.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以①资质投标的投标人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以②资质投标的投标人,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a.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为牵头人,b.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为成员单位。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6年01月07日09时30分至2016年01月13日15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华酒店4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7)。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工程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71.3万元。(按工程建设总投资为 2000万元为暂数)。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见附录4)进行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4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方案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对所有投标人均不作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基本财务管理规定》(穗开财字【2014】5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及穗开建管[2014]1号文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4.4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30%。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旧路面检测费按广州开发区财政局穗开财字【2014】53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20%计算。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 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附录5、附录6。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楼二楼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663、科学城揽月路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

1.7.3 联系人: 池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恒展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300、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3号五楼

1.8.3 电话(手机)号码:***-********(殷工)

1.8.4 传真号码:***-********

1.8.5电子邮箱:gzhz1688@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网址: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