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火车站北站房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火车站北站房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火车站北站房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FGJL-DL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火车站北站房改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润德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火车站北站房改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火车站北站房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其中AB区约9264.57平方米,EF区约8475.39平方米,以现场实际为准。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方案、施工图设计 (含拆除、维修、改造、硬装、软装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内拆除工程;维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安装改造工程、给排水及采暖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通风空调改造工程、弱电智能化改造工程、水电外网改造工程等;各专业工程(室内环境除外)的检测及验收均由承包方负责,费用自理。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长春北站综合楼AB、EF区。

2.5设计周期、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室内装饰装修方案、施工图设计 (含拆除、维修、改造、硬装、软装等),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2)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11月5日至2023年12月30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

2.6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材料设备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7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为 6573.38万元,其中:设计费194.30万元、建安工程费6379.08万元(含暂列金637.90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及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担任过类似的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单位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注: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要共同派员组建完整的项目指挥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负总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企业类似业绩和人员类似业绩认定(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招标部。

4.3方式: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电子证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4)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润德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赵泽屹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人:沈鸿远

电话:0431-********






标签: 房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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