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部关于采购2023年社区矫正执法交通装备服务竞争性磋商的邀请公告

制度创新部关于采购2023年社区矫正执法交通装备服务竞争性磋商的邀请公告

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提升社区矫正教育改造质量,加强社区矫正公务用车保障,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2〕402号)、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中央和省级社区矫正补助经费使用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云司通〔2020〕70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及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度创新部现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买2023年社区矫正执法交通装备服务,现邀请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

一、 项目名称

2023年昆明经开区管委会制度创新部“购买社区矫正执法交通装备服务项目”(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B1106 租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开区管委会制度创新部。

三、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资金预算

项目资金:*****元(柒万元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购买内容

(一)两辆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二)租赁服务期限:一年。

六、承接标准

(一)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证照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二)须满足服务所需的新能源汽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

(三)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四)服务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五)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承接制定该项目承接工作方案。

(六)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与购买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及时提供车辆服务,并保证车辆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公务出行要求。

八、报名承接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二)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楼812室。

(三)需提交承接工作方案及报价内容,装袋密封完整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印章。

九、资金支付方式

(一)资金来源:2023年度制度创新部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

(二)支付方式: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购买服务费用。

3.磋商文件获取: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凭有效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获取,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楼812室。

4.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方式:请按照要求格式填写,并送至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811室,不接受传真或电话。

5.磋商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2:00

6.磋商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待具体通知。

联系人: 李彦达

联系电话 : 0871-********

上述资料请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度创新部

2023年10月12


标签: 社区矫正 交通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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