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家·王马里蓝领公寓受理公告
得家·王马里蓝领公寓受理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12 14:3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进一步做好蓝领公寓(临时租赁用房)租赁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杭房租赁﹝2017﹞1号)、《关于加强临时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房租赁﹝2017﹞2号)、《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受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由杭州下城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王马里蓝领公寓进行公开申请受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单位要求:原则上是拱墅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性行业的单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分公司也可申请;在满足本区承租单位申请需求后,多余的房源将考虑其他区的申请。
(二)入住人员要求:在上述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申请入住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非杭州主城区户籍(主城区户籍不含富阳、临安、桐庐、淳安、建德、钱塘区(原钱塘新区),下同)。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新落户杭州不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住对象范围,但租赁期最长不超过6年;
2、申请人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劳动证明);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租房、廉租房、其他区蓝领公寓、租房补贴等其他租房优惠政策;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房源概况
房源地点: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岳帅里144-148号。
详见下表:
房源名称 | 租赁用途 | 类别 | 间数 | 出租面积(建筑面积㎡) | 租金价格(元/月/间)折扣价 | 租期(年) | |
王马里蓝领公寓 | 1-6幢 | 住宅 | 每户单独卫生间,小户型 | 43 | 9.2-37.63 | 307-1257 | 1-3年 |
1-6幢 | 3户公共卫生间,小户型 | 20 | 6.30-23.93 | 185-703 | 1-3年 | ||
1-6幢 | 3户以上公共卫生间,小户型 | 241 | 6.37-34.04 | 169-901 | 1-3年 | ||
1-6幢 | 3户以上公共卫生间、内窗、小户型 | 2 | 9.45-16.03 | 200-339 | 1-3年 |
(1)房屋租金价格具体根据户型、楼层、数量、面积等调整,为市场评估价的5-7折,以合同为准。
(2)水、电费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按杭州市有关单位部门计价标准执行,并自行按时向相关收费部门/单位缴纳。
(3)为便于管理,原则上按整幢或整层,即“一幢几层或一层几间”进行配租,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三、配租选房顺序
按用人单位报名先后顺序进行配租,当房源无法满足全部需求时,按以下顺序进行配租选房:
1、优先满足注册在本辖区内服务型行业企业的申请。
2、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本区其他行业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分公司的申请。
3、在满足本区承租单位申请后,其他区单位的申请。
四、受理时间
承租单位可在2023年10月12日起(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杭州下城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申请租赁手续。
五、受理地址
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茂德巷158号
咨询电话:0571-********、0571-********联系人:金工。
六、受理流程
取得租赁资格的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请:
1、单位受理。取得租赁资格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提供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
2、单位公示。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提交审核。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并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杭州下城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录入杭州市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4、配租入住。杭州下城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经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进行房源配租,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录入杭州市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系统核查后办理入住手续。
七、单位报名材料
1、租赁申请(意向需求房源数量);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的《公示情况汇总表》;
5、入住人员信息表。
八、申请入住蓝领公寓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入住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杭州市区户籍人员需提供);
4、申请人夫妻家属共同居住的,提供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相关关系证明);
5、退休之前的,提供社保清单(无社保的可提供合同),退休之后,返聘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劳动证明及具结书。
6、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网上下载版即可)。
以上报名材料需一式两份!
附件1:租赁申请
附件2:蓝领公寓(临时租赁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情况汇总表
附件3:蓝领公寓入住人员信息表
杭州下城城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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