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浙江丽水机场工程弱电工程施工一、二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新建浙江丽水机场工程弱电工程施工一、二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新建浙江丽水机场工程弱电工程施工(一、二标段)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浙江丽水机场工程弱电工程施工(一、二标段)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民航华东函[2020]2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投资,民航发展基金,省、市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 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丽水机场。
2.2 工程简介:新建浙江丽水民用机场定位为国内民用支线机场,飞行区等级为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2800米×45米跑道,主、次降方向各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航站楼约*****平方米、站坪机位8个;1座塔台和1492平方米航管楼;配套建设空管、供油、供电、供水、消防救援、业务用房等设施。
2.3 计划工期:
一标段: 11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二标段: 11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航班信息集成系统、离港控制系统、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安检信息系统、网络系统、贵宾厅管理系统、内部通信系统、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货运信息管理系统、货运安检信息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全保卫管理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机房及功能中心、有线通信工程、语音固话系统、无人机防控系统、标识标牌、柜台、旅客座椅、质保服务及驻场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等,概算8500万元。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界面划分表、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技术要求文件。
2.5 标段划分:新建浙江丽水机场工程弱电工程施工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包括:
离港控制系统:离港控制系统在本标段的工作范围包含后台和出发、到达流程上的前端设备的应用开发、采购及实施等工作。
安检信息系统:获取旅客信息,满足机场各相关单位对于旅客及行李的信息采集、验证、处理、查询的共同需求,有效地跟踪确认各种旅客信息,为机场各安全检查相关单位提供多方面的信息服务和有效的支持联防手段,同时满足机场安检部门的业务人员管理需求。
贵宾厅管理系统:完成机场贵宾厅管理系统工程所需的相关工作。
全流程自助服务:丽水机场信息弱电工程全流程自助服务主要包括自助值机、自助行李托运设备、自助安检设备和自助登机设备。
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建立丽水机场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实时收集行李各个环节的相关数据,构建行李的数据中心,满足机场对行李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的要求,进而为全行业的行李跟踪提供支持。
二标段主要包括:
航班信息集成系统:本期新建系统工作范围主要包含航班信息管理、运行资源管理、航班信息查询系统、运行统计分析系统、航班收费处理、生产运营调度子系统、权限管理子系统、系统维护管理系统、应急管理系统、系统集成和核心运营数据库以及机场协同决策系统。
航班信息显示系统: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在本标段的工作内容包含航站楼区域内的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后台、系统前端设备的应用开发、采购及实施等工作。
网络系统:本项目范围主要是丽水机场网络系统的建设。主要范围由核心区、外联区、带外管理网、离港网、生产网、安防网、综合网和服务网组成。网络系统主要为机场运营机构及各驻场单位提供网络平台。
内部通信系统:丽水机场信息弱电工程弱电项目本次内通系统实施范围主要涵盖航站楼。主要提供内部通话业务和调度业务。
货运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内容包含货运区新建货运站信息管理系统的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货运安检信息系统:货运安检信息系统在本标段的工作内容包含新建货运站的货运安检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车辆管理系统:丽水机场信息弱电工程弱电项目车辆管理系统的工作范围是机场各个停车场管理系统,具体包括航站楼前停车场、综合楼停车场、航站楼贵宾厅、航站楼消防控制室区域、航管楼、货运站。
有线电视系统:主要在航站楼候机厅为机场旅客和工作人员提供电视节目、进出港航班动态、及旅客娱乐性的各种服务信息。
综合布线系统:在机场内采用6类非屏蔽双绞线与光纤混合布线方式,为场内的语音、数据及多媒体应用提供实用的、可靠的、灵活的、可扩展的介质通路。
安全保卫管理系统:包括整个机场范围内的视频监控、报警、门禁、电子围栏、通行证管理、空勤证管理等系统的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广播系统:主要为航站楼提供业务广播、 服务性广播和应急广播(消防广播),
其它各单体楼的广播系统由消防专业提供并实施,不含在本招标范围内。
会议系统:通过在相应的会议场所配置现代化的多媒体音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以满足日常会议、远程会议、调度指挥、学习交流汇报等场景下的应用需要。
机房及功能中心:为机场范围内航站楼及各单体楼的弱电机房,包括弱电、电气、装修、防雷接地、环境监控、精密空调、控制台、机柜等设备及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有线通信工程:有线通信工程主要为丽水机场航站楼至各单体楼间、航管楼与航站楼核心节点间、航管楼核心节点至各二级节点间提供数据、图像、语音传输的主干通信光缆,主干通信光缆承载的通信管道由航站区总包及场道工程施工单位完成。
语音固话系统:本系统应为丽水机场内部通信、内部用户与外部(公众网)用户通信提供可靠平台。
无人机防控系统:无人机防控系统主要实现机场核心保护区全天时、全天候、全范围无人机防控。
标识系统:包括航站楼范围内的标识标牌、航显支架的制作安装。
柜台:包括值机柜台、安检柜台、登机柜台、问询柜台。
旅客座椅:主要包括一层和二层候机厅里的旅客座椅,不包括一楼贵宾厅的座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企业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企业信誉要求:投标登记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3-07-18 09:00:00至 2023-07-24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登记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3-07-18 09:00:00至 2023-07-24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3-07-18 09:00:00至 2023-07-24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11 09:00:00,地点为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开评标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300号,近地铁11号线7号口)。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63号 | 地 址: | 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富丽大厦23楼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冯工 | 联 系 人: | 郭工、李工 | |
电 话: | 0578-******* | 电 话: | 021-********转107、105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日期:2023-07-17 10:42:23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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