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宜春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2023-VGBMHB-F1001)公开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宜春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军队采购网)2023-VGBMHB-F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服务期

备 注

1

宜春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1

66.5万元 /年

服务期3年

选取一家供应商对我单位食堂蔬菜、禽类、肉类、鱼类、干货类、果类、调味类及粮油米面奶等进行配送。

备注:1.中标单位负责免费送货。2.送货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内甲方指定地点。3.本期供货服务期不超过3年(服务期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4.本项目为不带量公开招标,不设保底金额,按实结算,具体数量以每周期招标人提供的需求计划表为准,预算(报价)应包含税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宜春市中心城区有直营店面(投标时提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宜春市宜阳大道嘉信广场5楼或电子邮箱领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或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宜春市宜阳大道嘉信广场5楼。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 2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宜春市宜阳大道嘉信广场5楼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某单位

采购部门联系人:颜先生

采购部门联系电话:181*****406

采购人地址:宜春市袁州区

代理机构联系人:左芳梅

代理机构移动电话:137*****368

代理机构地址: 宜春市宜阳大道嘉信广场5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宜春某单位纪委

联系人:吴先生

移动电话:0795-*******

,宜春

标签: 食堂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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