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消防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Z2113009977000045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消防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126864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己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消防改造工程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消防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消防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
术负贵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010800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2日08时00分到2023年10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地点: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99E30号216室方式:纸质售
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99E30号21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99E30号216室
七其他
采购文件领取须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及其他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的最终资格的确认以
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82号
联系人:付玉东
电
话:0421-3886064
电子邮件:cyszj1rmfy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精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山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凌凤风馨苑10号
23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21-3899990
电子邮件:1178882718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
目负线
陈
签名)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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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招标人或标代理机构
山
297边
(盖章)
o0a001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