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耒阳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耒阳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耒阳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耒发改备案【2023】340号文,项目业主为耒阳市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4000个公共停车泊位,搭建智慧停车数字平台、各类停车子系统、停车诱导子系统、城市智慧停车云服务、交通标识(牌)标线配套等,项目总投资 3186.96万元,资金来源中标人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耒阳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2、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4000个公共停车泊位,搭建智慧停车数字平台、各类停车子系统、停车诱导子系统、城市智慧停车云服务、交通标识(牌)标线配套等 3、项目评估价值:3600万元。 4、建设经营范围、内容: 分阶段对耒阳市城区道路及公共区域停车资源进行科学施划、建设和智能化改造,建设耒阳市城市智慧化停车运营管理系统平台,实现车位资源统筹管理,提高城市静态交通运行效率,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共涉及西湖路、城北路、蔡伦路、金阳路等试点路段车位4000个。 5、建设经营期:拟定为10年6个月,其中建设期6个月,经营期10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符合国家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0月12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0:00时。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 )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城市管理局,监督电话:0734- ******* 。 十、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耒阳市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耒阳市金盆巷66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3*****0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联系人:伍女士电 话:185*****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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