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花山界(赣闽界)至里木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
资溪花山界(赣闽界)至里木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针对《资溪花山界(赣闽界)至里木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存在不明确之处,现编制补遗书,予以发布。凡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之处或相关之处,均以本补遗书(共4页)为准。
1、对本招标项目II类别“业绩要求”理解的澄清:
根据电子招投标系统特点,对II类别“业绩要求”应理解为:
II类投标人近 五年(指2010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17日,下同)的已完工程(指交易系统用户库采集的交工日期在前述时间内的工程)业绩应同时满足:
在一个标段内承建新建 4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 隔离栅等工程施工不少于30 千米,且累计修建新建 4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 隔离栅等工程施工不少于 60千米。
在一个标段内承建新建 4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 标线等工程施工不少于30 千米,且累计修建新建 4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 标线等工程施工不少于 60千米。
在一个标段内承建新建 4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 标志牌等工程施工不少于30 千米,且累计修建新建 4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 标志牌等工程施工不少于 60千米。
2 对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要求”澄清为:投标人的 2012、2013、2014 年度的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利润 均不小于 0 万元。
3 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份数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九份,全套投标文件PDF版本一份,word版商务及技术文件一份,excel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一份。
4 对于投标保证金的澄清如下: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对I类别投标或I、II类别均投标)或人民币8万元(仅对II类别进行投标)。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指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帐号时间)2016年1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确保该款项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帐号上,同时投标保证金汇出的帐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人:江西投资集团资溪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140*****040011563
(注:因招标人账户名过长,投标人在汇款时填写招标人账户名若填写不下,可在汇款单的用途栏内将剩余字填入其中。)
5 投标控制价上限
JA-1标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1275万元(含暂列金额、安全生产费);
JA-2标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2026万元(含暂列金额、安全生产费);
JA-3标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386万元(含暂列金额、安全生产费);
JA-4标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455万元(含暂列金额、安全生产费);
JA-5标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512万元(含暂列金额、安全生产费);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上述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作废标处理。本项目安全生产费按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上限价的1.5%计列。
6 本招标项目各类别投标人均应针对所投类别编制施工组织设计,I类别应包括高速公路护栏等工程内容,II类别应包括高速公路隔离栅、标线、标志牌等工程内容。
7 各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表7-1 近年履约信誉情况表”所列事项出具一份信誉承诺函(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告知函,并将其彩色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九、其他资料”中。
8 江西投资集团资溪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zxgsgl.cn。
9请各投标人将“各次补遗书及补遗书确认函”和“压证承诺函” (均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由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而非使用电子签章)的彩色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九、其他资料”中。
10 本招标项目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担保金额为10%的签约合同价。
1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监督部门:江西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西二路
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号
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址:中国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539号
电话:****-********
监督部门:江西投资集团资溪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建设中路65号
电话:****-*******
传真:****-*******
12 根据实际情况,本招标项目图纸已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报名时发放至各投标单位。
13 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按工程量清单第100 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700 章的合计金额暂以费率2.7‰计列,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已包含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
14 对于工程量清单说明的澄清:
对第2.7款,调整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不含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的10%以“不可预见的暂列金额”的名称列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工程量清单说明中的“不可预见的暂列金额”即指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的第12项“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本补遗书中的相关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所出入,均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江西投资集团资溪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门户网(http://www.zxgsgl.cn)网站上下载本补遗书的彩色扫描件并编入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九、其他资料”中。
招标人:江西投资集团资溪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日
相关补遗文件请至用户系统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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