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翼云2022年婺城区“阳光食品安全”系列建设服务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浙江天翼云2022年婺城区“阳光食品安全”系列建设服务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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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浙江天翼云2022年婺城区“阳光食品安全”系列建设服务项目重新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10-12 16:07: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10-13 08: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10-16 17:30:00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浙江天翼云2022年婺城区“阳光食品安全”系列建设服务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浙江天翼云2022年婺城区“阳光食品安全”系列建设服务项目重新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浙江天翼云2022年婺城区“阳光食品安全”系列建设服务项目

重新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浙江天翼云2022年婺城区“阳光食品安全”系列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2CT********),比选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拟采购金华市婺城区“阳光食品安全”系列建设服务项目所需的驻场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无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采购内容无对应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的,该信息项应该填写“无”。使用其他格式表述采购内容的,应该注意不能遗漏“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信息的表述。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原则上安排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暂缓按照该《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中国电信31省公司(含省公司属专业公司、省公司直属单位,MSS组织架构不在对应省公司之下的情况除外)、云公司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已经具备实施不良行为管理的MSS系统支撑条件,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部)、天翼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本部)、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共计9家单位定于2021年9月19日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持条件,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研究院(含科技创新中心和中电领航公司)、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事业部(中国电信学院,含天翼人才发展、天翼智慧管理咨询公司和上海信息园区运营部等单位)、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共计6家单位计划于2021年10月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上述15家单位在实际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后,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其他尚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除非上级公司特殊安排之外,原则上暂缓按照《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必要时可联系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情况。

1.2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金华)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1个类似服务业绩案例,须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laihl.zgtj@chinaccs.cn)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ZJ22CT********”):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623*****990********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本项目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参选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金华电信老大楼4楼会议室(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本次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比选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西市街155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张晓玉

联 系 人:赖鸿来、黄凯鲁

电 话:153*****868

电 话:151*****216(赖)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aihl.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23*****990********

7.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laihl.zgtj@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浙江,婺城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 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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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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