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2015年补充完善招标公告
岐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2015年补充完善招标公告
岐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2015年补充完善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TGK-BJ-151230-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2015年补充完善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已由陕水规计发【2015】450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岐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陕水规计发【2015】450号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建设内容为:预警系统的补充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的完善、应急检修设备及应急救援工具的购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4日至2015年1 月13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宝鸡市金台大道23号世纪荟萃广场A座东单元(3号门)1801室报名。2015年1 月14 日至2015年1 月1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 月3 日上午10: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鸡市金台大道23号世纪荟萃广场A座东单元(3号门)1801室
邮 编:721004
联系 人:闫先生、张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 邮 件:sztbj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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