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重阳节主题活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重阳节主题活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 “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重阳节主题活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关于广泛组织开展2023年“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昆文明办〔2023〕2号)文件要求,呈贡区委宣传部拟举办2023年“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重阳节主题活动。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呈贡区委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2023年呈贡区“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重阳节主题活动,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呈贡区“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重阳节主题活动(目录代码:A1302,目录名称: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二、购买主体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党的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开展2023年呈贡区“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重阳节主题活动,具体包括:

1.活动整体策划、活动物料设计、活动现场氛围营造和搭建活动场地(包含舞台、音响、背景板等);

2.邀请主持人及专业文艺团队;

3.拍摄活动现场照片;

4.游园活动老师邀请及手工材料准备;

5.活动现场所有游戏道具准备工作;

6.人工及物料运输;

7.活动现场执行工作;

8.呈贡区委宣传部提出的其他活动要求。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呈贡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

(二)资金来源:“*******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昆明市“我们的节日”活动项目补助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2023年呈贡区“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重阳节主题活动;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呈贡区委宣传部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呈贡区委宣传部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呈贡区委宣传部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到10月18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 邹鹏,087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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