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温州现代菜篮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东经二路30号粮菜供种中心1号楼一楼东首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温州现代菜篮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东经二路30号粮菜供种中心1号楼一楼东首非居住用房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定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6日10时,在浙交汇平台上(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下列标的以动态报价方式进行公开转让,详情请以官网披露为准。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出租面积(㎡) | 规划 | 产权 情况 | 租赁期限(年) | 装修期(天) | 年租金起拍价(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瓯海经济开发区东经二路30号粮菜供种中心1号楼一楼东首 | 244 | 非居住 | 无 | 3 | 无 | *****.00 | *****.00 |
二、报名程序:
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用户指引)
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1.95万元(不计息)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756*****019*******),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三、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方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增加幅度: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五、其他说明:
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其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挂牌期满没有意向竞买人报价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2、租期3年,无装修免租期,年租金无递增。租金半年支付一次,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至百位数,不低于竞价保证金,如有不足的,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支付首期租金时一并补足)。
3、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期间,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5、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7、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8、标的物出租用途:商业等(不得使用明火等)。租赁房产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出租方联系电话:0577-********
温州现代菜篮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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