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星海镇人居环境政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大发改审发【2023】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支出预算资金及争取上级部门其他相关建设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星海镇果园村、祥河村、富民村、隆惠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U50型渠铺砌及盖板、原U50型新增盖板、人行道、涵洞等工程组成。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原U50型新增盖板、人行道、涵洞等工程组成。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隆湖路安装波形护栏6210m;环湖路安装波形护栏9200m。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祥河村、果园村)

二标段: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富民村、隆惠村)

三标段: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4招标范围:一、二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设计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 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3-11-14 至 2024-05-31,计 20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二标段: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三标段)

资格

条件

1、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

能力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

业绩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以截图中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个类似本项目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注:近三年内成立的新公司相关年份要求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企业

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含)以上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3、以上人员均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网查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同时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打印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8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项 目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登 录 宁 夏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 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 B 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 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 年 10月 19 日 23 时 59 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 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5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 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一、二综合评估法,三标段: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

联系人:杨亚琪

电话:153*****60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水湾六楼

联系人:张龙

电话:130*****756

2023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