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河口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红河州河口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发布日期:2023-10-12

红河州河口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河口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房屋主体改造和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涉及南溪镇溪东社区、河口镇曼章社区、河口镇那排社区、河口镇洞坪社区。改造总户数321户,总改造面积*****.2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44.89亩,全部为改(扩、翻)。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河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0-12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白伦
办公电话: 182*****31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靖
办公电话: 0873-******* 移动电话: 159*****81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230**********
标段名称: 红河州河口县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1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03 09:00
开标地点: 河口县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731.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改造内容主要包括房屋主体改造和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涉及南溪镇溪东社区、河口镇曼章社区、河口镇那排社区、河口镇洞坪社区。改造总户数321户,总改造面积*****.2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44.89亩,全部为改(扩、翻)。 (一)南溪镇溪东社区 南溪镇溪东社区(含南溪镇蚂蝗堡集镇片区)占地面积63.98亩,改造户数104户,改造面积*****.38平方米。 (二)河口镇曼章社区 河口镇曼章社区(含两条半小组5队片区)占地面积19.36亩,改造户数44户,改造面积4100.67平方米。 (三)河口镇那排社区 河口镇那排社区(含田尾一组11队片区、田尾二组8队片区)。田尾一组11队片区占地面积27.34亩,改造户数46户,改造面积4107.15平方米;田尾二组8队片区占地面积31.16亩,改造户数107户,改造面积*****.88平方米。 (四)河口镇洞坪社区 河口镇洞坪社区(含谷流小组16队)占地面积3.05亩,改造户数20户,改造面积633.2平方米。(最终以招标人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有1项及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 ②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以来,有1项及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 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的任意一项。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以来(2020年至今)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1-0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2023-10-11 16:39:5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棚户区改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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