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13个乡镇公安派出所工程

柳河县13个乡镇公安派出所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HXZ-*******

1、柳河县公安局 的 新建柳河县13个公安派出所工程 ,已由 柳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柳河县公安局的新建柳河县13个公安派出所工程资金已到位。建筑面积4515平方米,总投资约404万元,层数为1、2、4层,预制桩基础、独立基础、毛石基础、混合结构。招标范围图纸全部内容,整个项目作为一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柳河县柳河镇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2 月14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8 年 10 月 30 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柳河恒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 年 1月 10日至 2008 年1月 14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 30 分。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30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1月 29 日 13 时,提交到 柳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柳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柳河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 柳河县柳河镇

邮政编码: 135300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王敬义

招标代理机构: 柳河恒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柳河县柳河镇柳河大街550号

邮政编码: 135300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冷桂 玲

日期: 2008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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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恒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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