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流程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流程
一、受理范围
在补贴产品销售企业自主购买机具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确定15大类37个小类97个品目作为我县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见附件1)。对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确定,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上年市场销售均价可通过本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补贴数据测算,也可通过市场调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测算。对技术含量不高、区域拥有量相对饱和的机具品目,应降低补贴标准。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四、申办条件
申请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者为个人的:身份证明、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出具的购机发票、本人银行存折(卡);
申请者为组织的:营业执照、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出具的购机发票、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帐号。
五、设立依据
广宁县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六、实施机关
广宁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肇发
联系电话:0758-*******
八、办理时限
2018年-2020年
九、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附件:广宁县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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