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远安县世纪广场暨四大家办公区文化提升方案编制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BJG-2023-05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远安县世纪广场暨四大家办公区文化提升方案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50万元,招标人为远安县机关事务
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远安县世纪广场暨四大家办公区文化提升方案编制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远安县世纪广场暨四大家办公区文化提升方案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远安县世纪广场暨四大家办公区文化提升方案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
,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
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
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
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
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
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
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
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
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20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
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
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
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供应
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
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
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远安县世纪广场暨四大家办公区文化提升方案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3-057
2项目名称:远安县世纪广场暨四大家办公区文化提升方案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50万元
5最高限价:39.50万元
6采购需求:完成远安县世纪广场暨四大家办公区文化提升方案编制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
,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
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
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
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
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
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
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
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
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
: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
城4楼
3方式: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
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供应
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
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
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的核验
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等进行
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远安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采购
文件领取回执单三者缺一不可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
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
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
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5号
联系方式:15090928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3813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 话:0717-3813726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远安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远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5号
联 系 人:殷宏伟
电 话:15090928161
电子邮件:4585760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 系 人: 黄幸
电 话: 0717-3813726
电子邮件: 1655210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联系地址:
授权委托人及身份证编号:
联系人电话:
联系邮箱: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