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分公司中国移动杭州研发中心二期工程南区块项目机电安装专业分包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中国移动杭州研发中心二期工程南区块项目机电安装专业分包招标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中国移动杭州研发中心二期工程(南区块)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商务负责人:宋伟联系电话:186*****048
技术负责人:何思澎 联系电话:176*****911
招标时间:2023年 月 日
第一条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是局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我司合作良好,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方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满足本次招标机电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报名时需要在附件中上传最新资质扫描件。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在工程所在地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并获得过相关称号;施工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且未有违纪等不良记录。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的技术方案上对方案的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化。投标人需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出现恶意讨薪事件,并取得招标单位工程部门认可、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1.2.4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
1.2.5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必须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其中安全员、劳动力管理员必须专职配备)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以及配合实名制管理等。
1.2.6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7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8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1.2.9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5、1.2.6、1.2.7、1.2.8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2.10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则需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为外地企业,则需要有在工程所在地备案证。
1.3其他要求
1.3.1乙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1.3.2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1.3.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1.3.4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除出三公司。
1.3.5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1.3.6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 开互动质疑、答疑。
1.3.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1.3.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包含报名IP地址重复的分包单位。
1.4防疫要求
1.4.1关于劳务人员使用,国家及地方防疫工作结束前不得使用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劳务人员。在工人进场前提前上报工人的各种信息,包括住址、路线、身体情况、返程时间等信息,做到对劳务人员的远端筛查,要求各劳务班组招用的劳务人员,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开具个人健康信息证明,确保做到所有拟进场工人,无任何新冠接触史,身体无异样。
1.4.3入场务工人员每日上午8:00点、下午16:00点各记录1次体温,共2次,并及时向发包单位上报。劳务人员需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作业,勤洗手、勤消毒,劳务单位应准备充足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水、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红外测温仪等,满足日常供应。
1.4.4在疫情解除前,严禁人员流动,无特殊情况项目参建人员不得离开工地,人员进出情况须留有详细记录,建立登记台账;作业人员一般在一个项目施工作业,限制作业人员在不同项目间流动。
必须按照项目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统一服从项目的所有防疫安排。
1.5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注意:云筑网投标单位集采平台联系人必须为姓名,不得填写单位名称,否则将拒绝该单位入围审批。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中国移动杭州研发中心二期工程(南区块)项目
2.2工程地点: 中国移动杭州研发中心位于杭州市中心西侧,建设地块位于海创园二期聚橙路以东、余杭塘河以南、香樟港以西、余杭塘路以北
2.3 承包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承包方式采用包人工、辅料、加中小型机械、加除本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机械以外的所有材料、机械机具的合同形式。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包括施工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机械费(甲供机械除外)、材料二次搬运费(不论几次)、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特殊工种费、工具用具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4建设单位: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质量标准:合格且工程质量需满足杭州市工程现行验收规定,本项目要求确保获得“创国优、创钱江杯奖”确保获得“浙江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2.6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 满足符合中建二局CI制作要求,确保获得“浙江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 工程周边环境:投标人应到工地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起卸限制及任何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3.2临建、生活区宿舍和办公条件:招标人在施工现场为中标人提供施工用仓库、办公用房、生活区宿舍及食堂等临时设施,招标人对生活区的住宿及食堂统一实行管理,生活用水电费按统一规定使用;生活区食堂统一管理,中标人应按月为其现场的人员办理充值,并每月固定时间与食堂管理人员核对上月的消费总额并办理确认手续。中标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上述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住房内的床、空调、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所有人员应统一服装、安全帽(安全帽由招标人统一购买,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办理床头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上述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及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及维护费用。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出入有门禁系统,现场人员需要刷卡进出施工现场。
3.3 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其余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如果投标人使用不规范造成招标人电箱电缆的损坏,则需赔偿相应的损失。招标人提供临水接驳点,接驳点以下由投标人负责,水电费招标人负责。
3.4投标人充分勘查现场并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投标人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堆料场地、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3.5工现场不能影响周围环境,确保满足国家、地方政府及招标人的环保要求。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根据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综合评标为原则,以合理低价为中标单位。
4.2本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范围:
4.2.1承包范围:
A05、A06、E02楼范围内常规机电工程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等;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其他未提及的根据合理推断应由中标人施工的内容;根据发包人指令增加的不在上述范围但图纸中可计量的施工内容。
承包范围的解释权归发包人所有,中标后发包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承包内容。
注:1、本工程创国优、创钱江杯、省标杆工程、省级观摩(正负零节点),投标人根据图纸及质量标准及检查观摩等综合考虑报价,后期价格不予调整。
4.3工期目标:
工期目标:2023年12月30日竣工。
机电安装开始后中标单位需每月上报进度计划。
投标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1)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不可抗力除外);
2)招标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3)设计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4)劳务市场变化的影响;
5)为了配合甲方的进度要求及质量安全检查,乙方应自行考虑赶工及整改措施,乙方须在报价中考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延长工期、任何增加费用、窝工、平面布置变化、开挖节奏变化等所产生的任何索偿,甲方均不考虑。
4.4工程质量标准:
4.4.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且工程质量需满足杭州市消防工程现行验收规定,本项目要求确保获得“创国优、创钱江杯奖”确保获得“浙江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4.4.2工程安全要求: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轻伤频率0.2‰以下,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
4.4.3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合格率100%。
4.4.4工程CI形象要求:浙江省标化工地
4.5投标、履约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1)投标保证金: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该招标工程所有投标人必须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额的2%,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本工程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
2)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开标前交纳。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
4)提交投标保证金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接收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5)中标人中标后签订战略合同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以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如发生罚款未缴纳及恶意讨薪等行为,罚款金额、甲方造成的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力。同时请附上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收据复印件,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招采管理中心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6)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①收款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②缴费内容:杭州移动项目机电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③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路支行 320*****404*********
4.6机械设备供应:投标人自行提供,招标人仅提供垂直运输(塔吊)、室外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
4.7材料供应:
4.7.1由分包购买的主材必须满足品牌要求,未指定品牌的应选用一线优质产品。
4.7.2品牌限定表如下
材料或设备名称 | 品牌或厂家 | 承包人应答品牌 |
灯具(含建筑内灯具及室外灯具) | 西顿 | |
三雄极光 | ||
飞利浦 | ||
洁具(含洁具五金、给排水配件等) | TOTO | |
科勒 | ||
摩恩 | ||
难燃B1级发泡橡塑保温材 | 阿姆斯壮 | |
凯门富乐斯 | ||
福乐斯 | ||
杜肯 | ||
阀门,包括但不限于:水位控制阀、浮球阀、截止阀、闸阀、球阀、蝶阀、止回阀、自动排气阀、水力平衡阀等阀门,还包括过滤器、金属与橡胶软接头等 | 宁波埃美柯 | |
上海良工 | ||
永亨 | ||
上海凯斯特 | ||
UPVC管 | 中财管业 | |
公元管业 | ||
日丰管业 | ||
PPR管(含室外雨污水管) | 中财管业 | |
公元管业 | ||
日丰管业 | ||
钢塑复合管(含室外给水管) | 浙江金洲 | |
上海劳动 | ||
天津友发 | ||
天津利达 | ||
配电箱(柜)内元件(含双电源等) | 施耐德 | |
西门子 | ||
ABB | ||
配电箱内元件(各类智能仪表) | 广发伟业 | |
安科瑞 | ||
爱博精电 | ||
开关、插座面板 | 施耐德的丰尚系列 | |
松下奕世系列 | ||
ABB的轩致、纤悦系列 | ||
4.8其它要求
4.8.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人工价格、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可参照杭建市发〔2018〕579号执行,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调整,本项目可调价要素:人工、钢材(含钢筋、钢构件)、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电缆,中标人承担的可调价要素的风险幅度值为5%。
4.8.2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满足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或项目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人违约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发生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农民工找招标人闹事,发生一起,招标人将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投标人 3000~***** 元的处罚,并于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4.8.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安全员、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专职临电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4.8.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作业人员人数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8.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于资格预审时所报名单一致。
4.8.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8.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所签订的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整。如果实际工期需要延期,在合同履约到期前15天内由分包提出,并签订延期协议,延长合同履约时间,合同单价不予调整。招标人清单中未包含的施工项目,在该分项施工前,投标人应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经招标人确定后与招标人确定综合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4.8.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工期内不因市场变化而调整,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风险综合在投标报价中。
4.8.9投标人中标后要在15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4.9投标文件要求
4.9.1施工方案中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进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及节约措施、成品保护、生活管理要求等;
4.9.2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4.9.3投标人应提交与投标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电子文件,其格式应与招标文件所发电子文件格式一致。
4.1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统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由乙方维修、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多头取电;严禁施工机械设备和照明各自独立取自不同的用电来源。
4.10.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同时规定,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4.10.3三级配电
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送电顺序,形成完整的三级用(配)电系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应不超过3m.配电箱和开关箱周围要有方便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能够因为堆放物品和杂物,或者有杂草、环境不平整妨碍操作和维修。电箱还要有门、有锁、有防雨、防尘措施。
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用铁板或者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并且装设端正、牢固,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要>1.3m<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要>0.6m<1.5m。
4.1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采用TN-S三项五线制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证施工安全。
4.10.5要求:承包人随时调动分包人的水工电工进行相关工作,保证施工现场临水临电正常运行,不影响各专业队伍的施工;电施工队伍要服从承包人指挥,若不服从管理,每次处罚200元。如乙方不能达到现场临电维护要求,甲方另找他人完成该工作,随之产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当月结算费用中扣除。
第五条投标报价要求
5.1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甲供材)、机械费、中小型机械机具费用、管理费、辅材费、甲供材清料费、甲供材卸料并运至施工作业面的运输费、甲供材看管及成品保护费、乙供材复试费、编制工程资料、保证工程顺利验收合格发生的直接费用及相关费用、材料多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垂直运输费、安装超高费、施工脚手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完成合同补充条款全部工程内容所有费用。报价格式见回标表格。报价采取价税分离的形式,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投标方应纳的所有税。
注:中标综合单价已考虑各栋楼型、各个区域的差异,在此标段内工程甲方将不会就各个楼型、各个区域的差异给予任何补偿。
注:本工程创国优、创钱江杯、省标杆工程、省级观摩(正负零节点),投标人根据图纸及质量标准及检查观摩等综合考虑报价,后期价格不予调整。
5.2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5.3投标人通过对现场考察,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初设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企业的管理情况,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
5.4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分包或其他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5.5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5.6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工期延长所带来的风险;
5.7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及施工过程中相关专业配合时引起的抢工、窝工风险;
5.9投标报价中需考虑材料搬运、运输及设备运输对施工增加的费用,中标后招标人将不会就材料搬运及运输给予任何补偿。
5.10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在报价中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工程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一切由于场地而造成的其他费用。
5.11施工现场提供住宿。分包单位在报价前应考察现场,在报价中考虑上下班的误工费用,考虑到施工场地到临建场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后期不做任何补偿。
5.12本工程需中标劳务队垫付部分劳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垫付部分的资金费用。
5.13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1.3倍,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14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上述原因均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1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5.16、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5.17、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第六条 工程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6.1投标人办理工程结算,以招标人机电部出具的完工证明为依据,质检部门、安全部门、材料部门、技术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凭证后才准予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结算总价的5%扣除保修抵押金,保修金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执行。
6.2每月20日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签字齐全的完工单(机电工长、质检总监、安全总监、机电经理、项目经理签字)月度结算单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办理完工工程结算时,必须由招标人项目部出具符投标人诚信履约的结算会签单,否则不予办理。经审查后,工程总承包人按合同中的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每月付款一次,支付比例为已办理月度结算总额的70%;机电安装工程完工,支付至结算额的8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结算额的83%;甲方与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5%质保金,支付宽限期1-2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工程开票方式为:当月按月结金额的100%开具发票,无论当月是否付款。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乙方自行承担。结算总价=过程中月结金额合计
过程中月结金额=实际施工工程量*合同清单综合单价+签证-扣款-甲供材料超领部分扣款
其中:合同中没有综合单价清单项按施工当地定额(人工费/,辅材让利/)重新组价;其他机械费、机具费、管理费、其他人工费、其他材料费、水电费均不计取。
支付工程款时分包人需提供完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税证明,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工程款。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出相应金额的真实、合法的税务机关发票后,招标人再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 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按发票金额的 35%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投标人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招标人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特别提醒:在投标方资金紧张的情况,允许招标方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工程款,且不予贴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甲方管理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甲方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甲方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乙方不能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6.3零星用工及签证
6.3.1签证变更计价
本工程计价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合同内没有相同清单项但有类似清单项,按照类似清单项综合单价执行,合同内如果没有相同清单项也没有类似清单项,进行补充,补充价格必须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增项内容单价确认原则,2018年《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规定的计算规则计价,具体如下:
A、人工费:套用2018年《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规定总用工工日数量×(合同固定综合工日单价 / 元/ 工日),基价中其它人工费不计取。
B、辅助材料费:套用按2018年《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规定消耗量定所包含投标人实际使用的辅助材料材料费,不含甲供材料;
C、机械费:按2018年《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规定所包含投标人实际使用的定额机械费,不含甲供机械;
有效洽商变更调整金额=A+B+C。
注意:投标人如中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原则上本工程不发生预算外签证费用,如现场产生预算外签证,按照施工内容归属,使用相应合同清单项单价,如现场确实需要发生预算外签证费用,严格按后附签证变更流程执行;
2)如本工程需要,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范围内任一未施工项目另行分包,投标人不得反对,招标人对投标人所下罚单无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招标人项目经理部商议,投标人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招标人可直接从投标人结算款中扣除。
3)对于有业主的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上必须是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 。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办理结算。
4)合同范围内不存在洽商变更。
5)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招标人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招标人、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6.3.2零星用工: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投标人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其它零星用工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结算: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清单未体现的由双方按当地施工定额计算认可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注:现场核实的工程量以零工签证单为准,签证单上必须注明工作内容,施工人数及时间,并有工长、生产经理、机电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每月20日前上报项目商务部,最终核实数量以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单据数量为准)。
6.3.3签证:对于有业主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是必须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进行审核,每周上报项目商务部,商务部核实后签字后报送项目经理,最终核实数量以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单据数量为准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计入结算的初步依据 。
6.3.4投标人每月20日前上报零工及预算外签证,当月办理结算,逾期不予办理。
6.4合同价款的计算原则: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的方式进行计价。
6.5洽商工程量:以业主审批的洽商变更工程量(或不大于业主审批的洽商变更工程量)及上述计算原则计算;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根据四方(设计、建设单位、监理、总承包)签字认可的正式变更及洽商作为正式结算依据。固定综合单价×核定工程量的方式进行计价。
6.6签证工程量:签证反映图纸及洽商无法反映的合同外现场已施工工程量,或与业主无关的工程量。
6.7支付方式: 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供应链 。
6.8分包方向承包方开具出相应金额的真实、合法的税务机关发票后,承包方再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发票相关要求详见合同补充条款);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分包方向承包方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 一旦发现,承包方有权按发票金额的35%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分包方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承包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为确保款项及时支付,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但中标人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工作不能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中标人同意在招标人资金困难时可适当延期支付工程款项。(注:若收款账户信息有变化,中标人须及时上报变更后收款账户信息,如不及时提供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第七条 投标须知
7.1本工程为线上招标,招标人将在云筑网发放招标文件,各单位统一报价,对招标清单的疑问可以向招标人邮箱提问,我司会在招标澄清里对所有单位发布招标澄清统一回复。
7.2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上传报价单、承诺书。
7.3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杭州当地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7.4施工方案: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进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及节约措施、成品保护、生活管理要求等;
7..5附件一:回标报价单;
7.6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意: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量单电子数据文件)的内容进行改动,如存在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者不一致的地方,应在领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出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只作为投标人计算报价的依据,不作为投标人按合同履行责任时完成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7.7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作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7.8注意: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第八条开标须知
8.1开标时间:详见中建股份集采平台云筑网;开标地点:中建股份集采平台云筑网
8.1.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经济标、技术标等)提供保证有效的以EXCEL表格或WORD文件、JPG格式文件(加盖公章)制成的电子版本一份,上传到云筑网上,JPG格式需显示盖章痕迹。EXCEL表格或WORD文件电子版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2 投标文件(JDP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一枚扫描上传到云筑网上。
8.1.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删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甲方指示进行的,但删改处应由投标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8.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8.2.1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2.2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8.2.3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8.2.4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8.2.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2.6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分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淘汰最高价投标单位,剩余投标单位进行第二轮报价,投标人开启第二轮投标报价后,招标人根据项目团队面试结果及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考量,合理低价中标。
说明: 本工程开标后就投标报价确认中标候选人,并开始清标,若发现投标人报价错误、部分单价偏高或不合理,招标人会发出书面澄清,若投标人不同意调整将视为不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重新确认新的中标候选人。
9.2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9.3招标完成3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9.4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战略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5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必须是在各省市注册的人员),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7.1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7.2若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更换合同主体(非注销、企业名称变更等法定原因),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
7.3因分包人自身原因无故退场,视作分包人违约,总包方有权通知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总包方将扣除分包方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尚未进场施工分包人无故退场,视作分包单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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