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个人信贷部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个人信贷部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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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个人信贷部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HHHT--FW-23012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个人信贷部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25万元,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
特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个人信贷部外包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个人信贷部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个人信贷部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
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由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代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为本
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等,具体如下:
7.1候选供应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持股比例
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7,2候选供应商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
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
73候选供应商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7.4候选供应商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供应商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5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候选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7.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7.7最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a的
7.8最近三年内,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
VISNO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查询为准):
7.9最近三年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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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被列入中信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名单。
7.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
(五)候选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备案凭证: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获取供应商按要求将资料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发送至
指定邮箱:13948711199139.c0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并在邮件正文备注联系人及联
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会议室
七其他
1服务期:贷款合同制作及贷款逾期催收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
日。
2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
3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服务期内采购预估金额95.25万元采购预估金额不是最终
支付金额,实际支付金额以合同期内实际下单情况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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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含贷款合同制作贷款逾期催收2项外包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
容如下:
(1)贷款合同制作:负责依据信审审批结果打印制作贷款合同借据等法律文本材料:
(2)贷款逾期催收:负责逾期贷款含在线贷款缴款提醒催收执行配合不良贷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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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工作。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

发送至指定邮箱13948711199139.com,并在邮件正文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料提供
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
4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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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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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5.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5.3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备案凭证:
5.4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截图
5.5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网站截图:
5.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截图:
5.7近3个月(2023年06月至2023年08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提供的
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如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
5.8近3个月(2023年06月至2023年08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
构出具的缴纳记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5.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5.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5.1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贵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函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5.1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等,具体情形详见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地址:内
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金泰中心B座写字楼:联系人:富先生:电
话:0471-5313806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610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金泰中心B座写字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71-36057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段601
联系人:樊增
电话:0471-4661199
电子邮件:13948711199139.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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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
(项目名称)招标文
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授权人在发出本授权书撒回撤销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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