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庐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庐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购买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合肥市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涉嫌非法开采消耗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种鉴定和资源消耗量)等工作;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综合预算,涉嫌非法开采消耗资源储量核实报告5万元/起,总预算不超过20万;
3.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4.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5.项目单位:庐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6.报价要求:按单个消耗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报价,单个报告报价不得超过5万,最低价中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地质调查与资源勘查高级职称。
3.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三份《涉嫌非法开采消耗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业绩。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需求服务内容
根据相关规范投标单位应按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2020)、《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202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2020)、《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2019]7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出具非法开采矿产品数量、《矿产资源工业要求手册》、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2119号)规范要求开展勘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涉嫌非法开采消耗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提供《涉嫌非法开采消耗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需通过市级组织的专家评审。
3.在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控制价最高为5万元/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
2.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价格,出现两个及以上价格的为无效标。
3.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1个中标人。若最低投标价格相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1个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14:30前,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与迎松路交叉口处庐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执法大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14:30;
2.开标地点: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会议室。
七、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报价单、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1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同时提交电子档PDF文件1份(U盘),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
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付款事项
按合同约定付款。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庐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人:张 明 电话:0551-********
本次竞争性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附件:涉嫌非法开采(资源量核实报告)等工作采购文件.docx
庐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023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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