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连片整治招标公告

环境连片整治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ZY汀施招2015-1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长汀县南山镇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由汀发改项(2015)5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招标单位: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价约619万元;

2.3. 建设地点:长汀县南山镇;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污水管网(含污水管、排水管、排水沟、污水检查井等)、污水处理设施、蓄水池、人工湿地、破除路面及修复、临时设施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2.5.标段划分、各标段建设规模、地点: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建设情况详见下表:

序 号
项目地点
标段
标段名称

工程造价

(万元)


1
南山村
第1标
长汀县南山镇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第一标段
约196


2
南山村
第2标
长汀县南山镇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第二标段
约217


3
大田村、严婆田村
第3标
长汀县南山镇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第三标段
约206


投标人在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后,即可自行决定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当同一投标人在其中一个标段中被抽取为中标人,则不得参加下一标段评审(即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企业备案(详见闽建[2013]5号文)及根据《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已在我市办理过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外企业应在龙岩市建设局审批科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建筑业科重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进行投标;(2)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愿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1月4日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tasc.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工程预算书纸质版凭报名号到招标代理公司(地点: 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 )领取。(注:1、投标人必须在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在网上注册,注册后请登记好公司的人员;2、订单号和报名号请自行妥善保存;3、投标人报名缴费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均需要在网上缴费,为节省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时的时间,请投标人办理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网银,以便购买。4、投标人保证金缴费可以在网上缴费,为方便保证金缴费和退还办理,建议投标人办理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公网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 每套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6年1月13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达指定帐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网上报名缴交投标保证金提醒: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作为参加开标的依据,如果投标单位汇出款开户银行是建行,请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缴交投标保证金,如果汇出款开户银行非建行的,投标保证金缴交后必须根据汇款凭证把信息录入到网上招投标系统。详细操作流程请投标人下载并认真查看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流程,若未按流程进行操作或信息录入错误,有可能影响正常退还投标保证金,单据及汇款凭证上请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和用途为“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工程项目名称和用途)。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月14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和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若是授权委托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汀县南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仰松 电话:138*****64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汀分公司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北)

联系人: 小范 电话: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

账号: 3500 1697 1070 5251 7217

日期:2016年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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