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 泾原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泾源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21: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华祺公馆三期1#公寓楼14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华祺公馆三期1#公寓楼14楼)
预算金额 ¥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献忠
项目联系电话 0954-*******
采购单位 泾原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供应商泾原县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于献忠 095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华祺公馆三期1#公寓楼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玲 181*****189
附件:
附件1 附件-文件下载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ZX-2023(ZC)-023

项目名称: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 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 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的备案证明。(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审查依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华祺公馆三期1#公寓楼1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华祺公馆三期1#公寓楼1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原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供应商泾原县县城        

联系方式:于献忠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华祺公馆三期1#公寓楼14楼            

联系方式:马玲 181*****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献忠

电 话:  0954-*******

 

标签: 集体建设用地 基准地价 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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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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