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场地强夯施工招标公告
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场地强夯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陕西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场地强夯施工 | |
建设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 | |
招标人 | 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 | |
代理单位 | 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内容:对设计图纸要求的填方区按照设计要求的夯击能进行强夯试验,并按照试验后确定的夯击参数进行场地强夯施工。共设一个标段。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主项资质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相应的建造师资格; (3)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证书;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2012年12月-2015年12月)具有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结算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地基处理业绩,并且具有强夯工程施工业绩; (6)近三年(2012-2014年度)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近三年(2012-2014年度)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较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等; (8)近三年(2012-2014年度)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民工上访、投诉等事件; (9)信誉要求:合同履约率:100%,无不良行为记录; (10)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证书、安生产许可证,相应的建造师资格证书、近三年的业绩合同、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其中第(6)-(9)项,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无上级主管单位的,由县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被委托授权人需出示2015年度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保缴纳人须为本投标企业。 上述所有证件及业绩合同须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留存备审(复印件需装订成册)。 | ||
报 名 时 间 | 2016年1月4日始2016年1月8日17时止(双休日除外) | |
投标报名地点 | 榆林市上郡北路17号1706室 | |
报名受理人 | 王立丰 |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盖章) 招标公告申报人: 年 月 日 |
标签: 电厂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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