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系统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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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 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系统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A2023-10-214-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系统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2023-10-214-001
项目名称:天津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系统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23.68万元
最高限价:423.6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23.68 423.68 仓储服务 按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中对粮库监控摄像机布设接入要求,对纳入信息化系统的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新增或补增摄像头及配套设备,按需配套后端设备和综合布线工程,并完成与现有软件系统的集成。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1: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开标前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方式:本项目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事项”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扫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送至 *********@qq.com(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后填写) (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招标文件电汇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账 号:122*****5810302 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138*****037。) (3)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并确认上述内容后,及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或根据需要进行邮寄。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粮油信息中心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07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学龙、赵彩萍
电 话:138*****03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标签: 粮库智能化 信息中心 粮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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