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分公司车辆技防设备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上海分公司车辆技防设备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2023-10-16 23:59:00
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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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分公司车辆技防设备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上海分公司车辆技防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上海分公司车辆技防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上海市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功能目标:

车辆技防设备达到《关于印发〈浦东机场飞行区内运行保障车辆技防设备的配置标准〉的通知》(沪机场浦机管委〔2023〕45号)文件中要求的车辆技防要求。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或行业内的相关标准规范。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每辆车拟安装车载高精度定位终端1套(含1个前置摄像头)、行车记录仪1个(镜头面向驾驶员)、拾音器1个。
(一)、定位设备要求
1.装车载定位设备辆的定位精度应不低于亚米级。
2.定位设备所调用的地图应为浦东机场公司的高精度 GIS 地图。
3.车载定位设备应具备接收浦东机场公司划设的电子围栏的功能,并能实现相关的告警功能。
(二)、音视频设备要求
1.车内音视频要求
(1) 行车记录仪:分辨率不低于 1080P,广角角度不低于 140°,供电方式可用点烟器、USB 和保险盒电瓶取电,具备夜视及拾音功能;
(2) 存储卡:内存容量不低于 128G,可支持 USB3.0,传输速度不低于 140MB/秒,存储卡可满足连续存储时间不低于 24 小时;
(3) 行车记录仪的镜头应面向车内驾驶员;
2.前置摄像头要求
(1) 摄像头有效像素不低于 1080P;
(2) 支持 AHD/TVI/CVI 同轴高清输出,图像清晰;
(3) 可实现昼夜监控;
(4) 存储卡可满足连续存储时间不低于 7×24 小时;
(5) 行车记录仪的镜头应面向车头方向;

三、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车辆技防设备符合《关于印发〈浦东机场飞行区内运行保障车辆技防设备的配置标准>》的通知》(沪机场浦机管委 (2023] 45号)文件中要求的设备功能。

四、验收标准:

车辆技防设备符合《关于印发〈浦东机场飞行区内运行保障车辆技防设备的配置标准>》的通知》(沪机场浦机管委 (2023] 45号)文件中要求的设备功能。

五、建议合同期限:

3年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独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23时59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彧
联系人电话:021-********
联系人邮箱:gongyu85@126.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附件:
,上海

标签: 车辆技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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