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招标公告

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

采购比选方案

一、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范围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采购,具体详见设备清单及附件: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技术规范书,需满足现场需求。

2、参选人要求

要求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项目实质性相符。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工期要求

1、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采购,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图纸及设备结构,供货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前,具体按项目部要求安排设备进场。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工期的履行,承担造成工程拖期的后果及经济赔偿。延期一天,供应商需承担违约金1900.00元/天。

2、请供应商自行与项目经理联系。

三、项目地点及联系人

所属项目: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工程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矿山东路98号;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130*****337

四、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1、合同价款确定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采购实行固定单价形式,含税控制价约39万元。供应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其中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费+预埋件费用+配件费+调试费+检测费+售后服务费+增值税税费等全部所需费用。供应商需按自身情况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不低于13%,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税金按税务局实际征收额计取,税费由供应商承担。

3、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合同额的10%,发货前支付合同额50%,供应商应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供货完成且试运性能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0%(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支付剩余10%质保金。

五、质量保证

1、设备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设备技术参数及运行要求应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设备整机自验收、调试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因设计、制造造成设备(包括外购件)配件损坏,由供应商负责无偿更换,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进行无偿赔付。

3、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每月电话回访、每季度到现场和用户联合巡检,及时对潜在的故障做出预防。在质保期结束前,应免费对设备进行 1 次回访并进行全面检修,并对发现的潜在问题免费解决。

2、应急维修服务:接到客户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电话反馈,对于不能电话解决的问题,“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3、售中服务:在安装的过程中,供应商有义务派人指导安装,并积极配合需方共同参与设备的开箱、验收、安装、调试,确保安装质量。主动向需方有关技术人员提供关于正确使用设备的指导。在运输、调试过程中货物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4、培训计划:要求生产厂家向用户操作人员培训操作技能,现场免费培训操作人员 3-5 名,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安装、调试。

七、设备选用与采购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发包方要求,供应商承担自行采购的进场所有材料设备检测费用,货物需报总承包单位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八、比选程序

1、参选人报名后比选前,需向甲方缴纳参选保证金0.4万元(公对公转账)或提供保函,缴纳凭证需打印加盖公章装订在比选文件最后一页,本项目比选无问题后参选保证金在一个月内返还(不产生银行利息);若提供保函,保函原件比选时移交采购人保管,确定供应商30日内签订合同后退回。

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税号912*****598******R

地址及电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磨刀石镇阳明工业示范基地0453-*******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牡丹江光明支行082*****040******

注:若参选人在本公司履约合同有欠款,需公司财务部出具欠款证明,欠款金额高于本项目保证金金额,可抵顶参选保证金。

2、参选人参与比选。

参选人比选综合得分由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商务技术评分表组成,按综合评分确定采购参选人排名顺序。

3、确定合作单位

按比选排名顺序,第一名参选人确定为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采购供应单位。

九、合同的签订

现场比选活动结束后,当场宣布成交人。成交人在比选后有义务按双方洽商确定的承包价及报价承诺的内容与我公司签订《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采购合同》凡是成交人合作商无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不再与该公司合作。

十、比选文件领取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3日8:30-17:00-2023年10月15日8:30-17:00;

领取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6号城投集团511室;

联系人:肖新利;

联系电话:136*****051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活动同时在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二、报价单要求

1、参选人需仔细阅读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及商务技术评分表,按要求做好比选文件(建议自行编制目录),加盖公章后胶装密封于档案袋中(所有比选文件胶装密封并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比选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

3、参选人在递送纸质版比选响应文件同时,应同步上报电子版文件一份,电子版需加盖电子印章,参选人无电子印章的,可将盖章版纸质比选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拷入U盘携至比选评选现场,交由主持人存档,参选文件的电子版应当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若开具比选保证金保函,比选时原件移交采购人保管,确定供应商30日内签订合同后退回。

十三、比选作废条件

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应做出比选作废的决定:

(一)符合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参选人不满足三家的;

(二)未加盖参选人公章及未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保证金或保函的;

(四)参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五)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期限的;

(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七)两份以上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格式字距、装订雷同的;

(八)参选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九)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出现串通比选现象的;

(十一)参选文件未按要求胶装和密封的;

(十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司相应管理制度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

(十三)其它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应当做出比选作废决定的情形。。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供应商资格;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四)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要求更改比选文件和比选结果实质性内容;

(六)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比选活动

比选活动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任何参选人的比选文件。

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国投集团106招采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


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采购

资格符合性审查记录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结论

1

比选文件

供应商盖章密封完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有效;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


3

比选承诺

供应商盖章有效


4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


5

其他资格条件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盖章


6

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供应商盖章。


是否通过评审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采购

商务技术评分表

内 容

基本要求

评分标准

基准分

得分

合同履约及业绩

企业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2020年-2022年)

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且合同额大于本项目控制价,每提供一本得2分,满分10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10


技术标

评审

技术优势

提供本项目产品技术优势说明及证明,资料详实并适合本工程项目优秀得6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得0分。

6


施工技术方案

施工技术方案应完整、详细、合理、科学。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并优秀者得6-8分,一般得3-5分,差得1-2分,没有得0分;

8

质量保证方案

质量保证方案(满分8分),方案包括:1.质量保证目标2.质量保证措施3.验收标准4.质量管理制度。

(1)以上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并优秀者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分;

(2)所提供的方案以上每小项每具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主要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0.5分,该小项扣完为止。

8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满分8分),方案包括:1.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2.售后服务人员安排 3.售后服务承诺 4.服务响应时间,提供服务响应时间计划方案。

(1)以上每项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并优秀者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分;

(2)所提供的方案以上每小项每具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只提供评分标准标题、存在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主要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扣0.5分,该小项扣完为止。

8

供应商

报价

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合同额的10%,发货前支付合同额50%,供应商应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供货完成且试运性能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0%(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质保期满1年后,无息支付剩余10%质保金。

比选报价等于比选基准价时得60分,比选报价高于比选基准价1%扣1分,比选报价低于比选基准价1%扣0.5分(小数点后取2位),不足1%按1%计,不足2%按2%计,以此类推。

比选基准价计算方法:当有效比选报价超过5家时(含5家)去除最高价与最低价,取剩余比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比选基准价,当有效比选报价不足5家,取比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比选基准价。


60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采购

供应商比选报价单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品牌要求

单位

数量
(暂定)

含税比选单价(元)

含税比选总价(元)

备注厂家或品牌


给煤机本体:








1.1

给煤系统包括:
机架、封闭壳体、主动滚筒、从动滚筒、框架结构、环形裙边阻燃胶带、托辊、壳体、清扫装置、出入口法兰、观察窗、检修门、进煤调节门、张紧装置、照明系统、安装附件等

L=7000mm

B=500mm

Q=0-16t/h

4






1.2

驱动装置包括:









主驱动电机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湘潭/卧龙电气南阳防爆股份公司,变频电机

4






主驱动减速机

江苏国茂股份S系列

4






清扫电机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湘潭/卧龙电气南阳防爆股份公司,变频电机

4






清扫驱动减速机

江苏国茂股份S系列

4





1.3

计量系统包括:









智能称重控制器

国优品牌

4






全悬浮秤体

国优品牌

4






称重传感器

美国世铨

4






速度传感器

日本欧姆龙

4





1.4

控制及保护装置包括:









变频控制器

ABB、施耐德或同等品牌

4






堵煤报警装置

国优品牌

4






温度报警装置

国优品牌

4






跑偏报警装置

国优品牌

4






断煤报警装置

国优品牌

4





进、出口闸门配置









进口电动煤闸门

执行机构常州电站辅机、扬修、南京科远、重庆川仪、温州瑞基

4






出口电动煤闸门

常州电站辅机、扬修、南京科远、重庆川仪、温州瑞基

4





电气控制柜包括:









就地控制柜

IP65

4






柜内主要元器件

施耐德同等

4






控制柜至就地设备电缆

江苏上上同等

4





进出口落煤管

耐磨合金钢

4





安装附件


4






总计








含税控制价总额:大写:叁拾玖万元整 ; 小写:¥ ******.00元


比选报价(含税)总额: 元 ;比选报价税率 %


备注:1、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若超出控制价,按照比选作废处理。

2、供应商必须满足甲方对设备的要求,若因不满足要求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根据比选方案要求,结合自己企业产品自主上报。

4、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技术规范书



比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我 (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的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 项目供应商比选活动和签订合同事宜。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比 选 承 诺


致:牡丹江市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 公司,在此做如下承诺:


13、完全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14、若比选为第一名,我方将按照比选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最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我方一定全力配合,改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5、在整个比选活动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比选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16、若比选为第一名,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服务费用


对使用招采平台成交的参选人收取服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软件服务费及场地设施等费用)。

(4)服务费:比选金额大于等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1000元,比选金额小于六十万元,服务费收取500元。

(5)服务费缴纳方式:电汇,于比选后合同签约前存入牡丹江市城市大数据有限公司账户。

(6)具体信息

单 位 名 称:牡丹江市城市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106 号

电话:0453-*******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180*****001******

(汇款需注明:“服务费”字样和项目名称)







附件: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




技 术

规 书




牡丹江市市投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附件1 技术规范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配套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的功能设计,它包括给煤机的本体及其驱动装置、辅助设备、控制仪表等的供货范围及其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买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1.4 卖方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只有买方有权修改本规范书,卖方投标时无权修改本规范书原文,只能用逐条响应。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差异表中。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1.8 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卖方无条件执行。

1.9 本工程采用编码标识系统,标识原则和方法拟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原则。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标识均按3级编码系统。卖方对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识代码的唯一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

1.10 卖方资料的提交必须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签署技术协议时,卖方应提供技术协议初稿以及配合用的图纸资料,载体为纸版两份和电子版一份,技术配合结束并签署技术协议后,卖方应在10天后(视双方技术资料配合情况可以提前,但不能延后)提供给设计院两份正式施工图设计纸版图纸资料,所有资料和图纸均盖有“项目施工图专用”章,同时卖方应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图纸资料一份,图纸文件格式为AUTO CAD版本,文本文件格式为office版本。

2工程概况

2.1 电厂概况

牡丹江市投能源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2.2牡丹江地区历年最大冻深 1.91m。冻胀类别为冻胀土,冻胀等级为Ⅲ级,冻胀系数 为 3.5-6.0,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fak=180kpa。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

序号

自然、气象要素

单位

数 值

备 注

1

海拔

m

400


2

气温(干球温度)



2.1

年平均温度

2.5


2.2

极端最高温度

36.8


2.3

极端最低温度

-39.7


2

大气压




2.1

夏季平均

kPa

979.5


2.2

冬季平均

kPa

991.3


3

风向、风速




5.1

年最多风向及频率

%

NW,13


5.2

夏季最多风向及频率

%

C ESE,11


5.3

冬季最多风向及频率

%

NW,13


5.4

夏季平均风速

m/s

2.9


5.5

冬季平均风速

m/s

3.8


6

最大冻土深度

cm

220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工作条件

单台输送量16t/h;输送距离7.0m;入口尺寸500×500mm。

4.设备规范

4.1 设备名称:称重式耐压胶带给煤机(阻燃型)

4.2 型号: 。

4.3 数量:本工程共需4台。

4.4 主要设计参数:(每台设备参数)

4.4.1 给煤出力: 0-16 t/h

4.4.2 给煤距离(给煤机进煤口中心至出煤口中心距离):6800mm(暂定)四台。

4.4.3 给煤机进煤口法兰接管外径:500x500mm。

4.4.4 出煤口法兰接管外径:φ426 mm。

4.4.5 输送角度:水平输送

4.4.6 主驱动电动机型号: ,功率: 变频调速

4.4.7 清扫链电动机型号: , 功率: kW

4.4.8 机体密封风参数

密封风压: Pa

密封风风量: Nm3/min

密封风温度:

4.4.9 称量精度: ±0.5% 。

5. 技术要求

5.1 总的要求

5.1.1 给煤机能实现连续均匀给煤,称量准确,安全可靠,可控性高,能对给煤量进行就地控制或根据锅炉燃烧控制系统的要求进行远程手动/自动调节,使实际给煤量和锅炉负荷相匹配。

5.1.2 给煤机进出口的落煤管的壁厚不得小于10mm,并应采用锰钢防磨材料。

5.1.3 耐压式给煤机具有耐压壳体,耐压等级0.35MPa,且密封严密,不漏粉尘。

5.1.4 给煤机壳体设有观察窗和机内照明灯(防爆型),便于观察内部运行情况。壳体并应设有密封风接口。

5.1.5 给煤机应设有开关方便的检修门,计量输送部分用专用工具可以方便的拆卸,并能从壳体中全部拉出,便于调试检修。

5.1.6 给煤机主驱动滚筒具有防滑功能。具有防跑偏功能。

5.1.7给煤机设有胶带内、外侧清扫器和刮板清扫机构。

5.1.8给煤机皮带为阻燃型高强度的胶带。

5.1.9给煤机设有重力式胶带张紧装置,使胶带保持恒定张力,保证稳定的计量精度。

5.1.10给煤机正常运转时,距离给煤机1m处的噪声不得超过80dB(A)。

5.1.11给煤机进出口的煤闸门为电动闸板型、同煤流接触的部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煤闸门结构设计满足NFPA规范的要求,并能承受0.35MPa的爆炸压力。出口煤闸门的位置应与设计院配合,并保证出口煤闸门及其驱动装置在运行、检修时具有所需要的足够的空间。

5.1.12给煤机应具备反转卸煤功能并具有反转限时保护装置,给煤机故障停机时,卸出机内积煤。给煤机应设有必要的紧急放煤装置。

5.1.13给煤机被动滚筒应具有自洁功能,能清除皮带内侧煤粉积尘。

5.1.14 给煤机应具有容积计量功能。配置两支传感器,当称重传感系统出现故障时,能自动转换为容积计量方式,并显示其给煤率及累计量,同时发出容积式运行状态信号。

5.1.15 给煤机应采用封闭式、密封良好,且调节方便、有抗爆能力、无级变速、性能可靠、照明充足、灯具采用四防LED光源。皮带采用阻燃式,轴承设置在机壳外面。电动机应为全封闭型式,轴承采用国产优质品牌。

5.2 仪表及控制要求

5.2.1卖方配套供货的有关热工仪表(如煤流、断煤、堵煤、跑偏、温度开关、称重等)应根据其安装地点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尘、防腐蚀的有关要求。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严禁配供含有水银等有毒物质的仪表及国家宣布淘汰的产品。所有仪表采用国际法定计量单位。

5.2.2 配供的检测仪表及控制设备应满足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连锁和保护的要求。

5.2.3 仪表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控制装置模拟量输入输出信号应为4-20mA DC,开关量输出应为干接点信号,容量不小于220V AC 3A,220V DC 1A。每台给煤机出口配供一支PT100(3线制)热电阻及全部安装附件。

5.2.4 测控设备中测量压力(差压)应尽可能选用变送器(带表头),必须采用开关量仪表时,应选用质量好,动作准确与可靠的进口开关量仪表(如煤流、断煤、堵煤、跑偏、温度开关、称重等)。其切换差值应能满足控制要求,能在被测参数正常变化范围内实现信号自动复归。重要信号应冗余配置,最终型式由买方确认。

5.2.5 配供的测控设备,其定位、安装方式、支承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连接导管、仪表阀门,至本体接线盒的连接导线等由卖方设计供货。给煤机内部的和给煤机内部至控制箱等箱柜的所有导线(动力、控制、信号电缆)必须全部采用耐高温的氟塑料绝缘层,由卖方供货。从控制箱柜至就地设备的电缆、导线、电缆保护管、金属软管、接头等附件均由卖方成套供货。

5.2.6 给煤机应配供控制箱柜及动力箱柜,配供的就地控制箱柜、动力箱柜应具有防尘、防溅性能,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箱体应设密封门,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柜内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当控制箱柜内并存强电动力回路、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控制回路时,卖方应将各种回路关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止强电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的措施,利于运行、检修安全。

所有控制机柜结构符合IEC标准,不在电子间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在特殊环境下的控制柜防护等级为满足现场要求要相应提高。端子单元能适应截面为2.5mm2芯线的连接。端子排的安装位置便于接线,距柜底不小于300mm,排与排之间距离不小于200mm。

5.2.7给煤机计量调节器应能够同时接受两路应变式称重传感器和两路电感或电容式速度传感器的信号,计量调节器能够进行偏差和单只传感器故障检测和报警;单只传感器故障时,计量调节器能够进行自动切换,并不影响正常的计量。

计量调节器具有完善的自诊断功能,所有参数及功能设定通过面板完成,防护等级高于IP65,电源电压220VAC;给煤量控制信号和瞬时给煤量输出、负荷量输出、变频器控制输出及其它状态信号等见控制柜状态输出信号要求;计量调节器面板能够同时显示瞬时给煤量(分辨率高于0.1t/h)、负荷率(分辨率高于0.1%)、累计给煤量(分辨率高于1t,字数大于9位);计量调节器整机控制精度高于0.2%,计量精度高于0.1%,零点稳定性高于0.25μV/℃,量程稳定性高于20ppm/℃。计量调节器具有零点、量程标定功能,调整数据能够自动计算。称重传感器要求成对配置。

5.2.8 给煤机配供的控制箱柜、动力箱柜可进行给煤机就地手动、远方手动、远方自动控制,并能就地实现相互切换,控制箱柜、动力箱柜应有显示、报警及联锁保护功能,且向远方输出或接受信号。给煤机、进口电动煤闸门、出口电动煤闸门共用一面控制柜。买方送给每面控制柜一路MFT信号,收到信号后控制柜联锁跳闸给煤机及关闭进出口煤闸门。

5.2.8.1 给煤机控制箱柜、动力箱柜至少有下列远方指令输入:

给煤机启动;

给煤机停止;

MFT停皮带称重给煤机及进出口煤闸门;

给煤量控制(4-20mADC)

远方就地转换

进口电动煤闸门开指令;

进口电动煤闸门关指令;

出口电动煤闸门开指令;

出口电动煤闸门关指令;

5.2.8.2 给煤机控制箱柜、动力箱柜至少有下列状态指令输出:

给煤机运行状态

给煤机停止状态

给煤机电流(4-20mA)

清扫机运行状态

清扫机停止状态

给煤机电动机故障

清扫机电动机故障

瞬时给煤量(4-20mA)

累计给煤量(脉冲信号)

变频器转速(4-20mA)

给煤率偏差大

胶带断煤

给煤机堵煤

机内超温

就地或远方控制方式

顺控故障

容积式运行信号

胶带机运行正常信号

胶带反向运行信号

进口电动煤闸门开反馈

进口电动煤闸门关反馈

进口电动煤闸门故障报警

出口电动煤闸门开反馈

出口电动煤闸门关反馈

出口电动煤闸门故障报警

5.2.8.3 给煤机应至少有下列联锁保护:

给煤机出口侧落煤管严重堵煤时,自动停止给煤机

胶带机电动机故障时,自动切断其动力电源

清扫机电动机故障时,自动切断其动力电源

给煤机应有如下设计:当遇有供电电压由380V突降至300V左右,8秒钟才恢复,给煤机不能出现跳闸的情况。

给煤机应提供皮带转速信号或者皮带停止报警信号,当发生只有滚轴转动而皮带不动时能提供给DCS系统报警信号。

5.2.9 执行机构

1) 卖方提供的气动执行机构,带有保护及反馈装置,并配供所有附件如电磁阀、行程开关、二线制位置变送器、空气减压过滤器等。买方供气压力为0.40.8MPa(a)。所有气动阀门均应配有空气减压过滤器与行程开关,气动执行机构随阀门供货,并配供所有附件如电磁阀、空气减压过滤器等。开关型气动执行机构应能在失气、失信号、失电工况时向人员和过程安全方向动作,具体实现方式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气动执行机构与电动执行机构统一品牌。

2) 卖方所供的电动执行机构应采用引进型技术智能一体化产品,电动执行机构选用南京科远和重庆川仪同等品牌自动化公司系列产品。电动执行机构电压等级为380VAC,带智能一体化控制单元,双密封结构,控制面板采用数字液晶显示,通过简明的数字、字母及符号显示执行机构状态及故障信息,支持通过阀门信息实现对于阀门的预测性维护程序,操作人员可以借助内置的数据存储器来记录阀门每次动作时力矩感应装置测得的数据,这些数据用来监测阀门运行的状态,可以提示阀门是否需要维修,也可以用这些数据来诊断阀门。保证其良好的可控性和可靠性,以满足热工调节控制的要求。电动执行机构内装设有接触器、热继电器等配电装置,外壳材料应整体静电喷涂环氧粉末,厚度不小于250μm,内部电路板需抗电磁干扰。

5.2.10变频器及变频器柜由卖方成套配供,变频器采用一拖一控制方式,变频控制柜由卖方成套供货。变频器选用ABB和施耐德同等品牌公司可靠稳定产品。变频器包括过流、过压、缺相、过热等保护功能,并可实现恒力矩起动。变频器能接收买方DCS系统4~20mA控制信号,并将4~20mA转速反馈信号送至DCS。每台变频器应能接收来自DCS的启、停指令信号,并将转机运行,停止、故障状态的反馈信号至DCS,以上信号为无源接点,采用工频/变频自动切换、配电柜由卖方提供。

考虑到电网电压波动较大,变频器的供电电压范围应允许在380-15%~480V+10%间,在380V电网电压条件下,变频器允许电压跌落超过30%运行。变频器最大允许跌落50%额定电压。

为减少谐波和EMC干扰影响,变频器必须配有变频器厂原装减少谐波的电抗器和减少EMC干扰的滤波器。

5.2.11电源

对于每台给煤机,买方提供控制箱总电源。卖方需要其它等级、其它规格的电源时,由卖方自配变压器自行解决。

5.3 电气要求

5.3.1驱动电动机采用变频调速,精度高,响应快。

5.3.2各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绝缘等级不小于F级。

5.3.3相应电动机使用专用变频电动机,电动机要满足国家工信委要求的节能产品,同时还要满足GB*****—2016的要求,轴承采用XXX品牌。设备运行停止信号、给定及反馈信号、电机电流、变频器故障信号、转换开关远方就地状态等均应上传至DCS系统。电动机不得采用非标电机,电动机由卖方负责配套和供应,电机选用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湘潭/卧龙电气南阳防爆股份公司同等品牌。

5.4附属设备

称重式给煤机至锅炉的过渡接口由卖方负责设计、供货,并根据煤种配用相应规格的煤闸门、料斗、落煤管及监控装置连接接口等。

6. 性能、质量保证和性能保证值

6.1规程、规范和标准

给煤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材料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或引进国的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包括:

《NJG型耐压式计量给煤机》DL/T 513

《电子皮带秤》GB/T 7721

《电子称重式给煤机》JB/T*****-92;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GB/T 3768

《产品标牌》GB/T *****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

《给煤机耐压标准,美国防火协会》NFPA-8203;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755

如果本规范书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件,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书面解决。

6.2 质量保证

6.2.1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

6.2.2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6.2.3根据本合同文件,卖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设备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6.2.4卖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买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买方派代表参加。

6.2.5卖方根据需方要求及时到现场无偿指导系统及设备安装工作,并负责进行整个系统和设备的调试和性能测试工作,直至能够顺利经过电厂72+24小时试运行。

6.2.6设备质量保修期从正式投运之日起两年。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或部件质量问题而造成系统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供方应无偿负责修理或更换。

6.2.7质保期内,如需方有必要请供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供方应积极响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现场。

6.2.8质保期后,供方应长期有偿优惠供应备品备件。

6.3 性能保证值

6.3.1 性能保证的主要内容:

6.3.2 性能保证值

(1)出力调节范围:0-16/t/h

(2)给煤机计量精度:±0.5

(3)给煤机控制精度:±0.5

(4)噪音:80dB(A)



附件2 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负责无偿补足。

1.3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满足一台锅炉需要。

1.4备品备件

卖方提供机组设备安装、启动、调试、试运行及头三年运行期内和设备第一次大修所需要的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分两种,商业运行前备品备件--即随机备品备件,和商业运行后备品备件--即三年备品备件。并将前者计入报价,后者(备选)列出清单、价格。

商业运行前的备品备件系指用于一台机组的设备在安装、启动、调试、试运行及半年试生产以及性能保证实验等阶段所需配备的备品备件。商业运行后的备品备件系指机组在三年正常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要的备品备件。

卖方应分别提供以上各种情况下的备品备件清单,并附有每件备品的使用部位的详细说明。

1.5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6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7所有外购件厂家,均需得到买方确认。

2.供货界限(含设计界限)

卖方的设计及供货界限:

炉前给料系统的设计及供货界限为:原煤仓出煤口起,至锅炉入口止。

3.供货范围

3.1卖方提供设备,至少包括:

原煤仓出煤口落煤管及接口法兰、反法兰及连接件,给煤机入煤口闸门(含电动装置),称重式计量给煤机,变频器,给煤机出口煤斗及从煤斗出口到锅炉入煤口间整个系统的全部联接器(进、出煤管道和煤斗材料采用耐磨合金钢),出口煤闸门(含气动装置及控制箱),给煤机出煤口接口法兰、反法兰及连接件。附属设备,控制装置,驱动装置及必要的五金器件,给煤机支架,给煤机入口煤闸门维护平台。

备品备件,卖方提供安装、调整、试运行、正常运行、检修、维护所需的最低限度的备品备件(至少满足一个大修期);

专用工具;

安装、调试指导。

3.2供货范围

1)供货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品牌

备注

给煤机本体:





1.1

给煤系统包括:

机架、封闭壳体、主动滚筒、从动滚筒、框架结构、环形裙边阻燃胶带、托辊、壳体、清扫装置、出入口法兰、观察窗、检修门、进煤调节门、张紧装置、照明系统、安装附件等




4套


L=7000mm

B=500mm

Q=0-16t/h

1.2

驱动装置包括:






主驱动电机


4台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湘潭/卧龙电气南阳防爆股份公司,变频电机

主驱动减速机


4台


江苏国茂股份S系列

清扫电机


4台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湘潭/卧龙电气南阳防爆股份公司,变频电机

清扫驱动减速机

4台


江苏国茂股份S系列

1.3

计量系统包括:






智能称重控制器

4台


国优

全悬浮秤体

4台


国优

称重传感器


4套


美国世铨

速度传感器


4只


日本欧姆龙

1.4

控制及保护装置包括:






变频控制器


4台


ABB、施耐德或同等

堵煤报警装置


4套


国优

温度报警装置


4套


国优

跑偏报警装置


4套

国优

断煤报警装置


4套


国优

进、出口闸门配置






进口电动煤闸门


4台


执行机构 扬修、南京科远、重庆川仪同等

出口电动煤闸门


4台


执行机构 扬修、南京科远、重庆川仪同等

电气控制柜包括:






就地控制柜


4套


IP65

柜内主要元器件


4套


施耐德同等


控制柜至就地设备电缆


4套


江苏上上同等

进出口落煤管

4套


耐磨合金钢

安装附件


4套




2)随机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品牌

备注

1

清扫刮板




2

清扫链条





3)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品牌

备注

1

校验装置




2

调偏扳手




3

调整垫片




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设备的外文图纸及文件由卖方免费翻译成中文后提供。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4卖方提供产品及安全附件的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竣工总图(盖章)、技术监督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等买方办理使用证所需技术资料。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及时免费提供。

1.6卖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6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盖有“项目施工图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7设计院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图纸和资料,提供4套纸版(设计院2套,业主2套),相应配套提供电子文件。电厂安装、调试、档案、外协接口和订货等所需图纸和资料,提供数量为16套纸版,相应配套提供电子文件。

2.技术文件和图纸

2.1投标阶段提供的技术资料

总体布置图及设备资料图(含检修空间)

2.2配合工程设计的技术资料

卖方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参数、图纸和资料。卖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1周内提供图纸目录。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2.1总体布置图(平面及断面)

2.2.2基础载荷图(包括静、动载荷并分类标识)、埋件布置图(埋件的大小及载荷)

2.2.3设备资料图(包括维修空间图)

2.2.4阀门资料图

2.2.5电气布置图

2.2.6补充完整设备数据表

2.2.7电控箱外形及安装图

2.2.8逻辑控制原理图

2.2.9电气接线图

对于其他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设备需采用编码标识,标识系统具体要求待确定后由买方向卖方提供。

2.3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买方提供具体资料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3.1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3.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技术资料

2.3.3 卖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4卖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买方提供具体资料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4.2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4.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附件4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1.2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其处理方案需经买方确认后实施。

2.4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5无论买方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的责任。

3.设备监造

3.1买方对卖方设备的监造

3.1.1买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卖方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造工作包括在卖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等。

3.1.2 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协助配合买方监造代表在制造厂内进行检测、复查、抽检等工作,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1.4买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3.1.5 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买方允许,卖方不得擅自调换。

3.1.6 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通讯、交通等方便。

3.1.7 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买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买方监造代表1份。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签证资料需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3.2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国电电源[2002]267号《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3 监造方式

3.3.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买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3.3.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拒收规范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3.3.3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买方监造代表均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买方监造代表1份。

R点:卖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买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卖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卖方不自行转入下道工序,与买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买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3.4 监造项目内容

3.4.1监造项目内容由买方确定并在技术协议中明确,卖方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须向买方提供工厂检验项目单及监造项目方式的建议,供买方确定。

3.4.2买方在实施监造时有可能对监造项目内容及方式提出更改,卖方应予以确认。

4.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买方现场。

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72+24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附件5 技术服务和联络

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卖方要派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卖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买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买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1.2 卖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满足现场运行的要求。买方不再因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4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卖方须及时更换买方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1.5 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总的计划人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设备安装

满足工程需要

工程师


在安装期间、指导性

2

设备调试

满足工程需要

工程师


在调试期间

3

其他服务

满足工程需要

工程师

1

按需

1.6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卖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6.1 由于卖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天数;

1.6.2 卖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1.6.3 因其他卖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1.7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7.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7.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7.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7.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8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8.1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8.2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在设备安装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和进度表,买方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卖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买方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卖方仍要负全部责任。

卖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设备就位

机械电气安装


2

线路安装

线路布置


3

系统运行

整机调试


注:此表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

1.8.3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8.4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8.5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买方协商。

1.9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天数

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仪表操作

满足工程需要

工程师



2

运行操作

满足工程需要

工程师



3

工作原理、维护

满足工程需要

工程师



4

全面系统培训

满足工程需要

工程师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3.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买方和卖方,以及各卖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3次。会议召开地点:第一次设在卖方,第二次设在买方或设计院,第三次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由买方主持。买方人员参加设计联络会所需的交通和食宿等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支付。

为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而需举行的其他联络会议由双方商定,费用双方自理。上述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办公、会议方便。

3.2 设计联络会议题

3.2.1 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配合资料要求和进度。

3.2.2 检查设计接口、供货接口衔接,相互资料提供和配合。

3.2.3 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解决详细设计遗留的技术问题。

讨论设备验收、考核相关事宜。

3.3 会议时间和日期将根据招投标双方的一致意见确定。

3.4 人员:买方、卖方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附件6交货进度

1.1 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1.2 交货进度表

表1.2-1 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交 货 时 间

备注

1

称重式给煤机

满足工程需要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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