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机组电除尘改造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2号机组电除尘改造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2号机组电除尘改造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改造项目总承包(EPC)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标段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QD-SCZB*******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2号机组电除尘器一、二、三电场工频电源改造更换为高频电源,2号机组电除尘器四、五电场工频电源控制系统与改造后高频电源控制系统进行融合升级。对原除尘器进行恢复性检修,主要包括增加瓷轴、瓷瓶、阴极振打处联络检修步道、各人孔门改造、灰斗内衬及卸灰角度调整,增大灰斗加热器的功率,各电场控制柜清扫、电除尘阴极线及阴极线框架、振打系统、瓷瓶悬挂、瓷轴清理更换,变压器及电场刀闸,电场顶部瓷瓶(内外),电场高压引线,瓷瓶电加热及通风回路,除尘器机械五防系统进行检修,并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进行相关电气试验。设备缺陷、装置性违章消除,设备防腐防护、保温,设备标牌、介质流向色环恢复等。检修工作严格执行检修文件包,确保改造和检修后电除尘高效、可靠、安全、长期的运行;现场文明施工满足渠东公司创五星(含7S)要求。改造后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20mg/Nm3(标态、干基、6%O2)。
工期要求:开工后40天内完成。
六、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改造项目总承包(EPC)工程。
2、项目地址:河南省新乡市。
3、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
七、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履行合同并承担合同责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方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具有10台及以上(300MW机组及以上)电除尘器高频电源改造和电除尘器检修工程建设经验,10台及以上(300MW机组及以上)电除尘器高频电源改造和电除尘器检修工程的成功改造业绩且安全运行满一年,并证明性能达标、安全可靠。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先进、成熟可靠、高质量的产品,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无不良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满足注册资本金高于5000万元的条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如违反上述条件,按废标处理。
八、公告发布:
1、网址:
2、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
3、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zfq690203@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经十路14800号1017室 邮编:250014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每标段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邮箱zfq690203@163.com中,邮件标题为“渠东#2电除尘--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3、递交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渠东#2电除尘-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if !supportNestedAnchors]--><!--[endif]-->,邮件标题“渠东#2电除尘-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十二、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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