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370***** | 项目名称 |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370*****001001 | 标段名称 |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 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淮审批投资备〔202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地点:淮阴卷烟厂徐杨烟叶库区(淮安市清江浦区膳魔师路18号)内北侧62亩预留用地。 2.2 项目规模:项目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建设,1、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8栋片烟醇化库*****平方米、醇化库雨篷560平方米、消防泵房100平方米。2、配套建设公用工程、消防、环保、节能、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3、配套建设公用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4、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管线、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详见设计任务书;2.3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施工要求,根据专家及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及图审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时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时止,其中:设计周期为9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文件,初步设计获得批复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2.5 招标范围:(1)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烟草行业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项目的专项设计)等各阶段规定的设计内容;并按照烟草行业及当地政府要求,完成各种报规、报批、报建等所需文件的编制、修改、完善等工作。(2)分阶段完成项目的设计概算文件、图纸和文本,所有的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和文本内容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评审、批复;(3)绘制BIM建筑模型;按各分项招标要求,提供所需的技术文件。(4)完成批准的全部设计内容及跟踪服务和建设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内容。2.6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473 万元。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④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5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由劳动部门?具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投标人在近 2 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8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构思)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投标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3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注意事项 10.1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 10.2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3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一品梅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2023年10月13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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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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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 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淮审批投资备〔202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地点:淮阴卷烟厂徐杨烟叶库区(淮安市清江浦区膳魔师路18号)内北侧62亩预留用地。 2.2 项目规模:项目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建设,1、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8栋片烟醇化库*****平方米、醇化库雨篷560平方米、消防泵房100平方米。2、配套建设公用工程、消防、环保、节能、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3、配套建设公用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4、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管线、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详见设计任务书;2.3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施工要求,根据专家及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及图审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时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时止,其中:设计周期为9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文件,初步设计获得批复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2.5 招标范围:(1)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烟草行业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项目的专项设计)等各阶段规定的设计内容;并按照烟草行业及当地政府要求,完成各种报规、报批、报建等所需文件的编制、修改、完善等工作。(2)分阶段完成项目的设计概算文件、图纸和文本,所有的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和文本内容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评审、批复;(3)绘制BIM建筑模型;按各分项招标要求,提供所需的技术文件。(4)完成批准的全部设计内容及跟踪服务和建设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内容。2.6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473 万元。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④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5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由劳动部门?具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投标人在近 2 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8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构思)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投标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3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注意事项 10.1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 10.2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3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一品梅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2023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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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20*****370***** | 项目名称 |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370*****001001 | 标段名称 |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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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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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 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淮审批投资备〔202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地点:淮阴卷烟厂徐杨烟叶库区(淮安市清江浦区膳魔师路18号)内北侧62亩预留用地。 2.2 项目规模:项目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建设,1、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8栋片烟醇化库*****平方米、醇化库雨篷560平方米、消防泵房100平方米。2、配套建设公用工程、消防、环保、节能、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3、配套建设公用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4、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管线、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详见设计任务书;2.3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施工要求,根据专家及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及图审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时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时止,其中:设计周期为9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文件,初步设计获得批复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2.5 招标范围:(1)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烟草行业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项目的专项设计)等各阶段规定的设计内容;并按照烟草行业及当地政府要求,完成各种报规、报批、报建等所需文件的编制、修改、完善等工作。(2)分阶段完成项目的设计概算文件、图纸和文本,所有的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和文本内容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评审、批复;(3)绘制BIM建筑模型;按各分项招标要求,提供所需的技术文件。(4)完成批准的全部设计内容及跟踪服务和建设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内容。2.6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473 万元。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④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5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由劳动部门?具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投标人在近 2 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8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构思)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投标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3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注意事项 10.1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 10.2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3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一品梅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2023年10月13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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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 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烟叶仓储四期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淮审批投资备〔2023〕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地点:淮阴卷烟厂徐杨烟叶库区(淮安市清江浦区膳魔师路18号)内北侧62亩预留用地。 2.2 项目规模:项目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建设,1、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8栋片烟醇化库*****平方米、醇化库雨篷560平方米、消防泵房100平方米。2、配套建设公用工程、消防、环保、节能、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3、配套建设公用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4、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室外管线、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详见设计任务书;2.3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施工要求,根据专家及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及图审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审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时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时止,其中:设计周期为9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文件,初步设计获得批复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2.5 招标范围:(1)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烟草行业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项目的专项设计)等各阶段规定的设计内容;并按照烟草行业及当地政府要求,完成各种报规、报批、报建等所需文件的编制、修改、完善等工作。(2)分阶段完成项目的设计概算文件、图纸和文本,所有的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和文本内容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评审、批复;(3)绘制BIM建筑模型;按各分项招标要求,提供所需的技术文件。(4)完成批准的全部设计内容及跟踪服务和建设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内容。2.6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473 万元。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④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5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由劳动部门?具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投标人在近 2 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8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构思)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投标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3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注意事项 10.1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 10.2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3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一品梅路3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2023年10月13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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