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镇龙马金果莲心园园区道路黑色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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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概况

龙凤镇龙马金果莲心园园区道路黑色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3幢1单元1501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YCES2023-023

2、项目名称:龙凤镇龙马金果莲心园园区道路黑色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45(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 (是/否) 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C 类证件合格证书,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根据人社发(2018)3 号、鄂人社发(2018)3 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 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 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09月25日至 2023 年10月07 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3幢1单元1501号)。

3、方式: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上述资料一套或者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登记,并在获取文件时间内跟工作人员电话(183*****476)确认。(均加盖鲜章)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 年10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 年10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3幢1单元150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3幢1单元15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es.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地址:恩施市龙凤镇建设大道319号

联系方式:135*****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3幢1单元1501号

联系方式:07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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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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