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隧道工程电力改造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隧道工程电力改造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隧道工程电力改造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已由宜昌三峡枢纽江南翻坝成品油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 建设规模: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隧道工程电力改造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秭归县、夷陵区、宜都市红花镇。
2.3招标范围: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隧道工程电力改造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优化和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2.4履约期限:2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2.6 安全生产要求:合格。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五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3.1 应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要求:应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专项诚信等级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的施工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 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1:30至2023年10月 18 日11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 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 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9.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0.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增奎
联系电话:132*****309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大桥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
联系人:黄雅婷
联系电话:183*****152
时间: 2023 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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