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第二次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第二次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磋商邀请公告(第二次) 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的档案数字化建设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号 3、委托代理编号:YZRSZB-2023-0721 4、采购项目预算:1,033,833.49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t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t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应包含“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2)具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乙级资质证书适用地域应当包含“湖南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须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0月13日 至2023年10月20日, 上午8:00 至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 在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区百万庄3号路63号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诚信登记”及后续操作,如未按要求进行“诚信登记”的投标单位,影响本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区百万庄3号路63号)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备注: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用于响应基本资格条件,如未提供视同于未满足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相应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30 4、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相应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曹女士 2、电话:180*****89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 称:宁远县人民检察院 (2)地 址:宁远县舜陵街道九嶷南路 (3)联系人:曹女士 (4)邮 编:****** (5)电 话:180*****89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 称:永州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零陵区百万庄3号路63号 (3)联系人:高先生、蒋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55*****589 (6)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c 中型c 小型c 微型c c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
标签: 档案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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