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G-10#地块兴宁一品中心前期物业服务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G-10#地块兴宁一品中心前期物业服务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G-10#地块项目(兴宁一品中心)前期物业服务的潜在申请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YZ-QTJY(2023)-428-01

2、项目名称: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G-10#地块项目(兴宁一品中心)前期物业服务

3、采购需求:

3.1项目类型:办公及商业

3.2招标单位:宁波环沃置业有限公司

3.3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17㎡,地上建筑面积*****.72㎡,地下建筑面积6837.45㎡。

3.4项目地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东部新城东片区,东至盛梅路,南至后塘河,西至芳草路,北至春晖路。

3.5标段划分:1个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应当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况:目前仍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再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资格预审当天,招标人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若有效申请单位多于5家,则由公证处现场公证、所有申请单位现场监督,招标单位抽签确定共5家投标单位竞标(获招标人推荐的单位(最多一家)为当然投标单位,获招标人推荐的单位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人出具的推荐书)。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6点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将被拒绝。鄞州区公共资源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4-********);

(备注:申请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资格预审开标时间和地点:

1、申请人应于2023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宁波市鄞州区惠江路567号)详见当日电子公告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2、本次资格预审将于2023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宁波市鄞州区惠江路567号)详见当日电子公告栏场地安排,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3、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3年10月23日16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甬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堇山中路888弄12号半岛名邸会所二楼办公室);

收件人:马工 联系方式:158*****460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投标人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宁波市鄞州区惠江路567号)详见当日电子公告栏场地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RMB*****.00元)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注意事项:

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退还请联系马工:158*****460

2、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

九、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宁波环沃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新城社区安波路16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4-******** 139*****445

招标代理人:宁波甬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路79号5232室

联系人:马工 电话:158*****460

监管机构:宁波市鄞州区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309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74-********



标签: 前期物业服务 地块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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