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20230087-GC087-G)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
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
北门进入)第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
北门进入)第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30087-GC087-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已由
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日出资比例为100%。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日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日
2.2建设规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长春市绿园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农
安县抢维)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6建设地点:长春市内。
2.7招标控制价:599.9022万元。
2.8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
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费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
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现
行相关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日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投标单位需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
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P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
司邮箱(13311789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5)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外埠入吉建筑企业信息
系统公示页: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项目名称及标
23
段号)。
注投标人必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
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33117894qq.co咖),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的获取
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
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
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侮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2日09时30分,
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北门进入
第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钰
电话:0431-84648520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北路御翠湾60幢105门市
联系人:邱玥
电
话:0431-8056434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唐钰
电
话:0431-84648520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北路御翠湾60撞105门市
联系人:邱玥
电话:0431-S0564343
电子邮件:
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吸负贵人项目负贵人小月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年
32
1323491
52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20230087-GC087-G)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
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
北门进入)第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
北门进入)第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30087-GC087-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目已由
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日出资比例为100%。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日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施工项日
2.2建设规模:土方及附属构筑物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长春市绿园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农
安县抢维)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6建设地点:长春市内。
2.7招标控制价:599.9022万元。
2.8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
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费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
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现
行相关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日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投标单位需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
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P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
司邮箱(133117894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5)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外埠入吉建筑企业信息
系统公示页: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明项目名称及标
23
段号)。
注投标人必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
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33117894qq.co咖),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的获取
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
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
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标段/侮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2日09时30分,
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北门进入
第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钰
电话:0431-84648520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北路御翠湾60幢105门市
联系人:邱玥
电
话:0431-8056434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唐钰
电
话:0431-84648520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北路御翠湾60撞105门市
联系人:邱玥
电话:0431-S0564343
电子邮件:
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吸负贵人项目负贵人小月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年
32
1323491
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