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拼接屏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拼接屏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
受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天津师范大学拼接屏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天津师范大学拼接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5-A-1463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显示单元6台、底座、箱体3套、多屏处理器1台、大屏幕控制软件1台等设备

第二包:天津师范大学胶装机 1台、电动切纸机 1台、液晶拼接显示器 9套、拼接控制器(含软件)1套。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预算600000元。

第二包:预算22100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

(一)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投影单元生产企业与投影单元机芯的生产企业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投影单元机芯的生产企业给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

(二)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投影单元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投影单元的生产企业给投标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

第二包: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给投标人出具的专项授权。如无上述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溯源到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六、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1月4日9:00至2016年1月7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三)第一包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8日10:00,在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金融广场大厦A座集合,联系人:狄老师,联系电话:138*****158。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16年1月4日9:00至2016年1月11日13: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并提交(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八、提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签到时间:2016年1月11日13:45至14:15(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二)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解密时间:2016年1月11日14:15至14:30,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为有效响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磋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王春林

(二)联系电话: ***-********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一包:

(一)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金融广场大厦A座

(三)采购人联系人:狄冠强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138*****158

第二包: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道393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十二、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1月4日起至2016年1月7日止。

2016年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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