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零星修缮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零星修缮业务外包已获批实施,招标人为红河红家众
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要
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零星修缮业务外包二次
2.2 项目编号:ZDGL-K2023-0093
2.3 项目地点:红河州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该项目主要通过公开招标选取 3 家优质单位,为招标人及
下属分公司提供零星修缮服务。
注:本项目为入围项目,企业入围后分派任务以需求单位在入围单位内进行比价,每
次修缮任务由报价最低单位承接。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人招采完毕签署框架协议后,由下属各
分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自行与入围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2.6 服务要求:
2.6.1 招标人将根据实际修缮需求,就单次项目向入围单位发出工程修缮询价函,
根据单次项目报价结果确定为该项目业务外包方。如入围单位无法满足询价函的要求或有
其他异议的,须在接到询价函后的 24 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入围单位接受询价函的要求。
2.6.2 在承接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项目需要向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相关手续
的,入围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办理。
2.6.3 在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对零星修缮有需求时,入围单位须 24 小时实时响应,在
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30 分钟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时限修缮
完毕特殊情况除外。
2.6.4 零星修缮项目承包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的工期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计划
进行修缮,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改。
2.6.5 零星修缮项目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和
规格标准。
2.6.6 建设垃圾处理必须日产日清,使用招标人水电及其他时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才
能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
章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1 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3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依
法纳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新成立的单位,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
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
打印的申报表) 。
3.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3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新成立的单位,可仅提供社保申报
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1 提供 2022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
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3.4.2 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5 参加此次招标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 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8 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
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5.2 地点: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蒙自项目部: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
附 143 号四楼。
5.3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5.3.1现场获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6文件费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5.3.2 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招标文件的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 5.3.1 所述申请材料加盖单位
公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代理机
构收到申领招标文件的资料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
代理机构邮箱: 1021336875qq.com。
5.4 售价:500.00 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从单位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转账缴
纳招标文件费,账户名称: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账号:8719 0804 2810 6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站支行。
注:转账时备注栏应简单填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可简写,如未备注清楚或备注
不全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 递交地点: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蒙自项目部: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
小区附 143 号五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云采招阳专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bidcn.com/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州委党校培训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谭工
电 话:139880614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143号
联 系 人:柏工
电 话:19387388974185088556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