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冬季用品采购项目

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冬季用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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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冬季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HZHW-********)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冬季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8万元,招标人为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冬季用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4.8万元,其中001包预
算金额8.6万元,002包预算金额16.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灯塔市区域性敬老院养员秋冬季服装用品采购:(002)灯塔市福利中心养员服装
用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灯塔市区域性敬老院养员秋冬季服装用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002灯塔市福利中心养员服装用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08时00分到2023年10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采购
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
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贵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以上材
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圣区太子河路25-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圣区太子河路25-2号
七其他

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冬季用品采购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灯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灯塔市兆麟东路15号
联系人:孙颍
电话:04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文圣区北太子河路25-2号
联系人:高菲

话:
041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管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
斑机
(盖章)

标签: 冬季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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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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