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委员会延平区东塔实验小学道路挡土墙工程其他

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委员会延平区东塔实验小学道路挡土墙工程其他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延平区东塔实验小学道路挡土墙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延平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10:54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09:30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9-*******
采购单位 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138*****89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天台路1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女士,0599-*******

  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平区东塔实验小学道路挡土墙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平区东塔实验小学道路挡土墙工程

项目编号:闽瓯(延)字【2023】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38*****8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059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天台路1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宜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祥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东塔实验小学道路挡土墙工程已由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委员会以村会议纪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5、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3 20231024(上午 09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30 分),到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天台路1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中标人在中标后当场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以现金形式单独密封,并标注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25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至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天台路13号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取标书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8*****890,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天台路1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 陈女士

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挡土墙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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